覆盖面广———23%的大学生、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从中受惠资助强度大———中央财政用于助学的经费从“一年18亿元”增加到“半年95亿元”,加上地方投入,下半年共154亿元
编者的话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6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8个配套实施办法。
半个月后,一个新的学年又将开始。
对于部分仍在为学费发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新政策的实施无疑是个喜讯。
国家此次新出台的资助政策包含哪些新内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从中受惠多少?我市又有哪些具体措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对此作了解读。
高等院校资助强度加大,帮困奖优并举
一直以来,如何解决高校贫困生的费用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国家对此也出台了不少的优惠政策,比如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用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或学费问题。
“即将实施的资助政策,同样包括‘助’、‘奖’、‘贷’、‘勤’、‘减’五方面的内容,但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资助覆盖面扩大,资助金额有明显增加。”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他举了个例子,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特困学生3000元,困难学生2000元,一般困难学生1000元。从9月开始,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从过去的1500元增加到现在的2000元,每年将资助约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由3%增加到20%。
“再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针对品学兼优的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5万个名额,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51万个名额,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相当于过去的10倍。”
有人做过一个测算: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成绩优秀的话,还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那么,这个学生每年有望获得资助13000元至15000元,基本上可以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问题。
另外,为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政策还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所谓“绿色通道”,是指拿到录取通知书的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家庭所在地没有开办生源地贷款,可以筹措几百元路费,携带如实填写并盖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先到学校报到入学。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安排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将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NextPage@
中等职业学校拟资助100%中职学生
与高校学生相比,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所占比例不少。记者曾从我市多个职业学校了解到,每年考入中职学校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家庭经济条件限制的农村学生。
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的是省职业教育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据了解,这项助学计划,针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等五类学生,免收他们的学费、代管费。对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免收学费。部分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实行了“职业教育券”制度,为就读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一定数量的学费。这项奖学计划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名额向就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受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5%。
“新的资助政策实施后,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连续两年,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面达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报酬。”
据省教育厅有关人士透露,省政府正在根据国家中职助学新政策制定实施办法,拟对100%中职学生进行资助,其中10%经济困难学生继续享受助学计划,免收3年学费,并享受每月40元的爱心营养餐补助,其余90%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两年。该办法也将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杂费全免分类资助爱心营养餐
“2006年秋季,我市开始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同样享受免杂费政策。今年我市计划减免7万名低收入家庭子女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据了解,目前,我市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学生,实行不同类型对应不同的资助政策。例如,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可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20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内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可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因病、因灾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减免费用项目和标准由各县(市、区)决定。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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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的资助渠道,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五项。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生求学中的生活费问题。国家规定,国家助学金名额向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适当倾斜,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适当倾斜。
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向银行借贷的方式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每人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具体申请程序是: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责任;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按月发放。
国家规定,学生毕业后6年内须还清贷款,如果毕业以后没有马上找到工作,或者收入不高,前两年可以先不还款。如果到了6年以后还不能还清,学生一定要和银行取得联系,表明信用。
此外,国家还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即中央部门高校毕业生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大学生家长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申办的助学贷款,其利息与国家助学贷款一样,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利息100%由财政补贴。
减免学费,针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此外,我省于2006年规定,就读本省普通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籍学生的学费,公办按实际学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按同类公办院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