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在校已婚女大学生生育问题进行规定。文件规定,女大学生生育期间可以办理休学手续,高校不得予以退学。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
对女大学生生育问题,本报教育周刊与搜狐教育频道的联合调查显示,51.78%的人不赞成大学生生孩子。但反对的最主要原因并不是“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是“大学生没有经济基础不具备生育条件”。27.33%的被调查者认为,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对困难估计不足,而允许学生生育可能给大学生提供草率决定的便利。51.48%的人认为,即使生育的是少数,至少对学生是一种“无序引导”。
对于人们的担心,青少年问题专家却有不同看法。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允许大学生生育是以人为本、合乎法律的政策。从高校禁止大学生谈恋爱到“不提倡、不反对”,从允许在读大学生结婚到允许生育,这些都显示着政策和法律的进步。
首先,允许生育与允许结婚是有逻辑关联的,既然允许大学生结婚,那么允许生子就是理所应当的事。而且,法律规定适龄青年有婚姻自由。从人性角度和法律层面讲,生育权是每个适龄成人的正当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
其次,孙云晓认为,人们不用对“允许生育”太过紧张,因为“允许”并非“鼓励”。虽然生孩子已经不会被要求退学,但并不是鼓励学生都这样做。现在的大学生都比较理性,而且晚婚晚育早已成气候,相信绝大多数学生不会在求学的黄金时期为自己添麻烦。
此外,因为终身教育时代的来临,允许学生生育也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考大学已经没有年龄限制,对一些大龄大学生来说,生育可能是必须面临的问题。研究生群体也是高校重要的部分,单从最佳生育年龄来说,他们也需要放宽生育政策。另外,如果没有生育政策,一些意外怀孕的大学生可能会去偷偷做流产,这对学生身体和心理都是一种伤害。
背景资料
关于大学生生育的最新规定
1、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2、对生育女生的管理: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3、大学生子女上户口: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