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情况。
三、《通用规范汉字表》制定和发布的意义
字表是适应新世纪语言生活需要、体现国家文字政策的重大规范。字表的研制与实施,是为了利国便民,满足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的需要,方便人们的语言生活,促进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国际交流、信息化等事业的发展。字表制定和发布的意义是多方面的,我这里主要谈三点:
第一,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于2000年10月颁布,是21世纪生效实施的我国第一部法律。这部法律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字表确定了“规范汉字”在通用层面上的字量、字级和字形规范,使“规范汉字”这一法律概念落到了实处。
第二,更好地满足新世纪语言生活的需要。21世纪的中国,由于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对社会用字的主要影响是:1、通常使用的汉字更加集中。几年来的统计分析表明:600来字就可以覆盖汉语书面语的80%以上,900多字覆盖90%,2400字覆盖99%以上,5200多字覆盖99.99%。2、使用的字量有所增加。3、信息化要求文字实现标准化,要求社会用字更加规范化。4、文字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和开放性的特点。字表合理收取一二级字,增加三级字,恢复部分异体字,就是为了满足新世纪的用字需求,促进国家的信息化建设。
第三,整合和优化已有规范,体现新世纪的文字理念。字表继承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简化字总表》(198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等字表的具体成果和规范原则,并根据新世纪的语言生活和文字理念,兼顾汉字应用的科学性与社会性,对已有规范进行整合和优化,集分散规范于一体,增强规范的科学性和使用上的便利。
字表保持通用领域内汉字的系统性,进行有限类推简化,恢复部分异体字。特别是考虑到汉字在两岸四地及国际上的使用情况,编制《简繁汉字对照表》以利沟通;采取灵活的用字要求,允许表外字有条件使用等。这些都是新世纪文字理念的具体体现。
四、《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解决了哪些重大问题
字表涉及问题众多,具有很强的学术性、社会性和政策性,研制难度很大。解决的重大问题,我这里主要讲四个:
第一,简繁问题。字表研制过程中,对繁体字恢复和类推简化问题,曾进行过反复的研讨。研制组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
第二,异体字问题。为尊重社会习惯,方便国人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喆”“淼”“堃”“昇”等。对异体字不再简单地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第三,字形问题。字表对《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出隐含其中的字形规则;依此对一些不符合字形规则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调。这些规则,也使今后大批量汉字的字形整理有章可循。
第四,字表的属性。字表的研制,是以大量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满足现代语言生活的通用领域用字需要为目的,因此具有通用性、现代性和规范性。规范性是字表的本质属性。
上面我介绍的是第一个方面的内容:《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一些情况。下面我介绍第二各方面的内容: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一些情况:
语言文字关乎民族生计、国家命脉。字表的发布实施,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根据国务院关于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字表在发布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语言文字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是有历史传统的。回忆当年,《汉字简化方案》、《汉语拼音方案》都曾广泛地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字表的使用者是全体民众,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一次科学民主决策的实践活动,可以充分发扬民主,问政于民,问道于贤,有利于字表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字表发布后的实施。
教育部、国家语委高度重视字表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教育部党组专门开会研究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批示,对这一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还成立了以部领导为组长、多个司局参加的领导小组,下午还将召开国家语委成员、各地语委、各地教育部门会议,专题布置这一工作。
为把征求意见工作做好,最近已连续召开四个座谈会,分别向社会文字应用领域、高校和学术团体、新闻媒体和文化艺术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听取意见。他们的发言很感人,他们的建议很中肯,使我们深受教益。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以积极负责的态度,组织专业队伍,畅通讯息渠道,做好意见收集和整理工作。对提出的较为集中的问题,我们将分阶段集中说明,做好解释工作;我们将秉承科学精神,组织专家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并尽量吸收合理成分,以完善字表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教育报》( 2009年8月13日 )和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上,具体通讯方式见《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最后,向参与字表研制的方方面面的专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对多年来一直支持字表研制工作的国家部委、地方语委、科研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