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
1月13日—24日 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召开大区文委主任会议,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
5月 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作出抽调干部充实学校领导,编写教材,允许小学民办,注意青年健康,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等决定。
6月30日 毛泽东接见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要使青年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
1954年
5月24日 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响应党的号召,许多城镇高小、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8月29日 中共中央转发北京市委《关于提高北京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决定》,批示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改进中小学教育。
9月20日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保证公民享受教育权利。
1955年
3月20日 中央宣传部召开全国学校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干部到学校担任领导职务。
7月30日 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中提出教育事业五年建设的计划和工作重点。
本年 高等教育部调整部分高等学校院系分布,改变高等学校过于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的状况。
1956年
1月14日-20日 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要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5月28日-6月1日 中央宣传部召开部分省市委宣传(文教)部长座谈会,反思学习苏联教育经验中的生搬硬套等问题。
9月15日-27日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提出要根据“掌握重点、照顾其他”及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方针,进行全面教育规划。(未完待续) (执笔:李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