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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设立在线教育奖励基金 2017年度评选开始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6-07-14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设立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以下简称基金)。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奖励设置
       (一)优秀个人奖
       1.评选教育信息化突出贡献校长/局长奖五位,每人奖金20万元。
       2.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校长/局长奖100位,每人奖金5万元。
       (二)优秀在线课程教师个人奖
       1.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在线课程教师奖10位,每人奖金10万元。
       (三)优秀项目奖
       1.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项目40个,每项奖励5万元。
       二、申报条件(主要条款)
       (一)中心基金优秀个人奖授予我国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职业院校和继续教育院校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
       (二)中心基金优秀在线课程教师个人奖授予积极开设在线课程并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主讲教师;在慕课的开设过程中,勇于探索、创新、实践的一线教师。
       (三)中心基金优秀项目奖授予如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可以为学校或其他事业单位):在教育信息化其他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中,取得重要成果;在在线教育、混合式教学政策制订与组织管理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在慕课领域课程建设、应用、推广、研究及相关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
       三、报名申请(主要条款)
       (一)申报中心基金各奖项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中心基金优秀个人申报表》《中心基金优秀在线课程教师申报表》《中心基金优秀项目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2016年7月5日-9月15日,登录中心网站(www.rcoe.edu.cn)下载申报表;然后在申报系统(http://enroll.rcoe.edu.cn/)注册并在线申报并提交电子版《申报表》;纸版《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报送至中心秘书处。
       四、材料审核及评审
       (一)中心秘书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中心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个人、项目团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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