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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中生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7-05-26

       加强教师专项培训。在军事训练开始前,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增强教师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凡未参加相关培训的教师不得带训。教育行政部门要商请各承训部队对帮训官兵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帮训官兵科学施训、文明施训和安全施训的意识和能力;凡未参加相关培训的帮训官兵不得施训。
       (三)确保训练活动安全
       学校负责人应深入学生军事训练场,指导训练开展,检查训练安全,督导训练质量。教师必须全时在岗,全面掌握训练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指导学生正确处理突发安全事故;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适时进行心理疏导。根据气候特点安排训练任务,在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如:高温、雷电、冰雹、暴雨、大风、雾霾和沙尘等)预报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及时调整训练计划,直至停止露天训练,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等事故。
       在组织学生实弹射击训练之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制订详细的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开展实弹射击训练科目中的人员、器材等各个环节的绝对安全。在组织开展其他需要动用枪支的训练科目时,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枪支操作安全教育,强调训练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帮训官兵全程辅导。
       (四)强化集体生活管理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应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例》为依据,加强一日生活程序的安全管理。各级学生军事训练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参训师生和承训官兵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单独安排军事训练学生食堂的,要为学生食堂配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配备足够的专业医护人员,配置相应的医护和急救药品、器具、急救车辆,以有效应对学生受伤等突发情况。乘车外出时,必须制定周密的运输计划,指定教师随车带队。在交通复杂时段组织大规模军事训练学生运输时,应商请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协助。学校要会同承训部队和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等有关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在采取处置措施的同时,必须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规范承训基地管理
       学生军事训练基地要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套安全可靠的训练、生活和体育活动设施,满足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生活需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要会同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军事训练基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符合承训基本条件、遵守安全管理要求和执行训练质量标准。


教育部:高中生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四、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监测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从2017年起要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本单位学生军事训练年度工作报告。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综合督导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将适时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检查。
       高等学校要建立学生军事训练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课程建设与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内容、时间与效果,军事课理论教学专兼职教师配备,军事训练技能训练承训人员安排,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管理机构、机制与制度,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建设与管理,相关国防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高中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情况、军事素养和国防意识的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
       五、积极营造学生军事训练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重视学生军事训练典型经验的推广与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走廊、宣传栏以及微信、微博等,大力宣传学校军事训练的育人功能和先进经验做法;鼓励开展学生军事训练题材的微电影大赛、摄影大赛等。在军事训练期间,要及时向社会宣传军事训练成果,发布相关信息。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关心、支持学生军事训练的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
       教育部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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