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
来源:中国名校发展网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22-09-01

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总课题组
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实验项目办公室
国题字〔2022〕01号

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
《“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
 课题实验区校申报通知
 
各级教科研机构,各中小学校:
      《“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系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国家重点课题,项目批准号AHA220020;主持人:薛海平(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为了充分发挥国家重点课题的引领作用和社会效益,总课题组拟以协作研究的组织模式,协同各级教科研机构,广泛吸纳各地研究力量,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展开跨域合作研究。同时依托首都师范大学等高校优质资源,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向承担课题的实验区校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和培训服务。以此为全国广大中小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一个更加高端的发展平台,促进国家教育政策的深入落实和地方教育质量的高度提升。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课题规格及申报对象
       《“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国家重点课题的主要申报对象为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等民办教育机构,同时包括一定的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部门。
申请承担本课题,须自行确立总课题下子课题作为专项课题申请立项,后续统称“双减”改革专项。
课题分为区域专项、学校专项、个人专项三个规格。每人只能选报合适规格中的一项课题,且每项课题仅限一人作为主持。区域专项须由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教科研机构专职研究人员等牵头申报;学校专项须由学校校级领导或指定相关中层领导负责申报;个人专项须由专职教师等以个人角度进行申报,亦可带领所属团队共同研究。区域专项下的域内学校、学校专项下的校内个人可按相应规格另行同步申报。本课题支持高中学校等申报特设专项。
      二、实验规模与申报要求
        按照基层实践与基地实验相结合的课题运作模式,各规格专项课题在正常申报的同时,可申请通过考核挂牌作为全国“双减”改革项目核心实验区、核心基地(校)或重点实验室(工作室)。区域专项可以申请设置实验区,学校专项可以申请设置实验校,个人专项可以带队申请设置实验(工作)室。申请区县规模实验区,应有10所以上中小学校作为课题实验单位参与课题研究;申请省市规模实验区,应有多个实验区县及足够数量的实验学校作为支撑。挂牌实验区校中部分符合升级标准并具有引领作用的,后期改(加)挂全国“双减”改革示范区或示范校。项目实验区的申报与区域专项课题的申报分别报表,同时进行。承担本课题的校外教育机构,可申请挂牌作为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研究院“全国校外教育科研基地”。
      三、申报办法和联系方式
        全国课题申报按年度分2022、2023和2024三个批次进行,研究周期为一年至三年。申报者依据《〈“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课题指南》选定或自拟专项课题,填写《〈“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全国课题申报议定书》一式三份,由课题主持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和当地教科研机构或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特快专递至总课题组全国项目办,电子版同时传至21edu2008@163.com邮箱;个别地区可通过全国项目办下设的分支机构集中上报。申请作为项目实验区须另行填报《〈“双减”政策落实的过程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国家重点项目实验区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区域项目牵头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盖章上报。
       首批申报截止日期至2022年12月30日,其余批次至当年6月30日。
       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快递邮资由申报者自付;课题研究经费自理或由单位资助;专家指导及网络资源等有偿服务属于实验单位与第三方自愿自主行为,与课题立项无关。所有立项课题书面批复,上网公示认证;结题期限自行关注,按批次定期接收验收通知。

        请各有关教科研机构和业务指导部门及时转发文件,协助组织好课题承担及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十四五 “双减”国家重点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1:  十四五“双减”国家重点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1 国办批件
        附件2:  “双减”国家重点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2 课题指南

        附件3:  “双减”国家重点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3 课题报表

        附件4: “双减”国家重点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4 实验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