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出台规定:市、县(市、区)将有1所以上 公办幼儿园 不得转企、出售 新华社电 2008年前全省将取消小学学前班,城市小学举办的学前班向独立的三年制幼儿园过渡。农村小学学前班向独立的二年或三年制幼儿园过渡。 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在取消学前班后,孩子将在幼儿园里完成2岁~6岁的早期教育。按照规定,分为托班,招收2岁~3岁儿童;小班,招收3岁~4岁儿童;中班,招收4岁~5岁儿童;大班,招收5岁~6岁儿童。 今后辽宁将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规定,市、县(市、区)将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乡(镇)将建设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并保证经费投入。同时,要求各级政府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将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转企、出售或变相出售,已转企、出售的要立即收回。对确因布局不合理等原因需要转制的公办幼儿园,必须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执行。 鼓励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其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各方 声音 ■老师:取消是一个趋势 沈阳市和平区某小学付老师:据我了解,以前的学前班是因为没有幼儿园才产生的,因为现在有了幼儿园取代了学前班的功能,所以取消是一个趋势。但从孩子的教育来讲,一般来说,3~5岁的学龄前儿童在幼儿园接受的教育是以玩为主,寓教于乐,是活泼、生动、自由的,每名孩子老师都会特别照顾,而小学教育是灌输式的,不是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关注,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需要学前班的过渡,如果真取消的话,教育部门还得在这方面考虑周到一些。 ■家长:怕有的孩子会不适应 大东区居民、家长孙毅:我儿子现在已经上小学了,因为在他小时候我就培养他的独立意识,所以他比同龄人要懂事,尤其在幼儿园,所以上不上学前班对他来说不重要,上小学后很适应并且已经是班里的班长,不过像其他孩子就不好说了,毕竟四五岁的时候都是父母、托儿所围着他们转,怕没有学龄前教育直接上小学没人宠了很可能会不适应。 (华商晨报 记者 邢世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