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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打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坏主意
来源:山西新闻网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08-08
 

本报讯 (首席记者黄泽雨)作为一项惠及全民、惠及长远的改革工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运行了半年的时间后,凸显出了种种问题: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不规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不理想、配套资金延迟拨付等等。7日,省政府再次重申,各市、县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本级人民政府分担的资金。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两家联合发文要求,改革所需资金要全部使用新增经费安排,原来已经安排的资金不能撤出,要继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县级财政原已在本级预算内安排了公用经费的,必须予以继续安排,不得降低标准,不得将上级补助资金抵顶县级预算应安排的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资金由省教育厅直接支付给教材供应商,各市、县要确保秋季开学前“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向受助学生收取教科书费或出现“先收后退”的现象。各市、县要确定改革资金的拨付时间表,确保在秋季开学前将免学杂费资金、预算内公用经费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各项改革资金落实到每所中小学校,决不能因为资金滞留问题,影响学校运转。


各市、县要按照“谁出台政策、谁负责”的原则,把当地出台的教职工应享受的地方津补贴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财政统一发放的范围,保证教师合理收入。坚决禁止通过向学生收费、举债和挪用公用经费、“两免一补”专项经费等发放代课人员工资和教师地方津补贴,要确保“教师平均工资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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