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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招优须填跨区推荐表
来源:新京报 作者: 编辑:super 时间:2009-03-12

  本报讯 (记者王佳琳 通讯员彭丹)今年北京市中考中招出台新规:申请跨区县“招优”的考生要填写《跨区县优秀生推荐表》,经推优区县和招优区县协商后确定名额。这在跨区招优中尚属首次。

  目前,获得“北京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称号的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昌平区和顺义区可跨区招优。这些区内的示范高中除向本区初中校“招优”外,还要向其他远郊区县的初中校分配一定的“招优”指标。

  今年,拟进行跨区县“招优”的区县要与推优区县教委协商后确定名额。因此,跨区县推荐的优秀生,要填写《跨区县优秀生推荐表》,由推荐区县和招生区县审核盖章;不跨区的,仍像往年报考考生一样只填《优秀生推荐表》。

  北京市中招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填写了《优秀生推荐表》并经本人签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将招优学校及其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一旦被确定为优秀生,就不能再参加提前招生学校的录取。

  所有参加“招优”的考生都要参加中考。“招优”学校将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被“招优”学校录取,考生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形式的录取。

  ■ 名词解释

  招优 是指示范高中拿出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招优规模一般占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5%到10%,初中校以1∶1.2的比例推荐优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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