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学界多年的论文抄袭,最近大有升级之势,从广州体院院长,到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再到辽宁大学副校长,甚至连湖北宜城市长周森峰,都涉嫌论文抄袭。真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这些抄袭事件的曝光,几乎都是由抄袭者的同学、同事、同行举报的,这也让公众担心,是否是学者之间因私利而引发“学术争斗”。
那种造谣诬蔑、恶意诽谤的“争斗”当然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法律不容许的。但是,学术领域专业性强,公众既难以接触也无法理解,学术腐败往往很难由一般社会公众发现、举报。因此,打击学术腐败,首先就需要学者之间建立一种合法有序的相互监督机制。假如一场“学术争斗”就能揭穿学术造假,我看,倒应该认真考虑一下“争斗”的合理性了。
判断“争斗”,关键是看举报是否属实。其实,面对学术腐败的举报,考察举报动机是没有意义的,亚当·斯密的理性经济人理论说得很清楚,人人自利的市场经济行为,带来的恰恰是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学者们要是都“自私自利”地睁大眼睛互相监视,那实在是学术之福。
遗憾的是,当下论文抄袭、学术腐败已发展到法不责众的地步,这其中是否跟学术界的集体失语与纵容相关呢?
照理,大学都设有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检视学术的专门机构;同一领域的教授、学者也都能够看到那些发表在专业杂志、期刊上的论文。难道他们就真的没有发现有些论文似曾相识?没有发现恐怕是假,发现了不愿得罪同行,甚至担心自己抄袭时人家“礼尚往来”是真吧?中国的传统知识分子,往往想当君子,温良恭俭让,其实难免没有“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意思在里头。这种互相包庇纵容发展到极致,必然是学术毁灭与社会堕落。
社会是由各个阶层人群组成的一个机体,知识分子是这个机体的头脑和良心。而学术腐败就如人的大脑长了肿瘤,其危害性不言而喻。面对学术腐败,作为社会头脑和良心的知识分子必须担当起监督的重任,勇于斗争,只有这样才能还学界一片净土。
可惜,面对愈来愈多的论文抄袭、学术腐败,同行也好,学校也罢,还缺乏逗硬的决心和勇气。一些教授明知自己的论文被抄袭了,不敢举报,即便暴露出来也不敢对质;一些学校,抄袭事件暴露后,首先想到的是学校的面子,要么与造假者一起否认,要么急于撇清和学校的关系。
因此,我们是不是应该鼓励学术界,出现更多的“争斗”呢?这当然不是互相报复式的狗咬狗,而是在阳光之下,用公开的方式互相监督。假如每个学者,既不宽容任何人造假,也知道任何人都不宽容自己造假,真正做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样的利益链条之下,学术造假的空间必将压缩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