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披“合法”外衣,行违规收费之实
广东省教育厅基财处处长蔡文雅说,自2008年春季广东省城乡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后,由省财政直接把学费、书杂费划拨到各地财政,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按道理,如此严格的“收支两条线”让“ 小金库 ”很难有生存的空间。但从以上种种“小金库”案件来看,打着“合法”旗号的不规范收费是“小金库”的重要来源,其中主要包括捐资助学费、补课费以及一些所谓的服务性收费等。
现实中,捐资助学费引起很大争议。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捐资助学费实际上就是择校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更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又表示某初中或小学要接收“非地段”学生入读,就必须交所谓的捐资助学费,这显然有一些矛盾。
教育部门人士认为,捐资助学是对教育投入不足的补充。蔡文雅说,《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如果连这个口子都堵了,教育经费将更加微薄。但她同时强调,“学校是不能经手这笔钱的。”捐资助学费必须统一缴纳到各区县的财政专用账户,财政部门还会给交款人开具正式票据。
然而,广东、山西等地一些家长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交的捐资助学费连收据都没有开过,更谈不上获得正式发票。
正是这笔“不入账”的捐资助学费,成为目前学校“小金库”的重要来源。捐资助学费不仅是名校的专属,普通学校也可以涉及其中。
“ 小金库 ”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补课费。深圳市罗湖区某重点学校一名教师告诉记者,学生每周补课20节,补课费以学生“自愿”名义征收,但没听说有学生不交的。算下来,她一个学期能拿到补课补贴6000多元。全年级16个班,除了支付教师补贴和水电杂费外,学校因补课获取的收入有30多万元。
此外,一些与教学相关联的服务性收费也成为“小金库”的又一来源。这些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看管费、交通费以及学生参加活动的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