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才是破解之道
铺天盖地的做广告,直接面对众多学生进行服务,“南京学苑”之类的教育培训机构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下轻松避税的呢?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廉思认为,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逃避缴纳税”的方式,具有典型代表性和深度研究价值:一是收入几乎都是现金;二是服务学生绝大多数不需要也不主动索要发票;三是活动场地隐蔽多变,租个礼堂就可上课;四是经营成本不易核算,其支出的租场地费、专家讲课费等都无法核实。
南京市地税局征管处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已经启动了对全市范围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清理核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利用从教育主管部门取得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名单,对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税务登记办理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税款缴纳情况等进行清查,上半年第一阶段清查结束,除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因组织代码证书正在领取的问题尚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外,其余机构均已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第二阶段将根据这些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账簿建立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对没有建账或建账不全、财务核算不健全等情况的纳税人,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实施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征收税款,目前正在核定过程中,预计将在10月结束。对记者提出的“南京学苑”和“江苏华新教育”两家教育培训机构,该处已要求这两户纳税人的主管分局进行情况核实,目前正在核实中。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岳树民教授指出,存在于我国教育培训机构中的偷逃税问题造成的危害很大,许多严重偷税逃税的培训机构,不仅对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直接损害,而且破坏了培训行业的公平竞争。
岳树民同时谈到,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绝不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必须依靠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比如,教育部门审核办学资质与监督,工商部门负责营业登记与广告刊登的日常监管,公安部门对成百上千人大型公共集会也应有所备案。同时,出租教室和礼堂的机构和单位,也有责任了解场地租赁用途,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岳树民认为,针对现阶段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的特点,除需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管理前置外,也要大力鼓励举报、严厉打击不法机构,以儆效尤。但要从根本上治理偷逃税行为,必须依靠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针对教育培训机构逃漏税来说,学生不要发票是最大的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广大的学生又恰恰是最容易进行税法宣传和最需要接受纳税教育的群体。(记者 董城 郑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