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101所学校中,河北省有10所,内蒙古自治区3所,上海市1所,江苏省3所,浙江省12所,安徽省4所,江西省2所,山东省8所,河南省9所,湖北省12所,广东省6所,重庆市5所,四川省7所,贵州省7所,云南省3所,陕西省4所,甘肃省4所,青海省1所。
教育部表示希望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和改革各个方面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