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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老师去年平均涨薪三成 四成代课教师“转正”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9-10

       14市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目前,广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整体得到了较大提高。深圳、珠海、肇庆、韶关、茂名等14个地级以上市已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90%以上的县(市、区)已实现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大体相当。但广州、佛山和江门的教师收入和当地公务员收入还存在一定差距。

       过去一年,广东教师工资平均涨幅超过了30%,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中小学(不含地级市直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从2008年第三季度的1700元和5300元上升到2010年第二季度的2300元和6900元。

       其中,欠发达地区89个县(市、区)中有83个县(市、区)已实现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占93%,发达地区32个县(市、区)中有15个县(市、区)已实现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占47%。

       辞退补偿略高于国企标准

       据介绍,今年7月,广东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转岗、辞退补偿等工作于今年年底前展开,预计在2010年底完成清退工作。

       其中,河源市紫金县、清远市连南县、清新县已先行完成了代课教师转岗、辞退补偿等工作,肇庆市怀集县代课教师将安排在非教学岗位,转为非教学人员。

       宋海强调,“代课教师转岗、辞退补偿工作要不留尾巴!”没通过招录考试的19879名代课教师是否有“二次机会”?宋海表示,广东目前尚未有安排再次‘代转公’考试的计划。

       据介绍,目前广东对于辞退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标准已作出规定,补偿标准为其所在县区上个年度月平均工资再乘以代课老师年限,该标准还略高于国企员工辞退标准。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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