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烫伤、车祸、中毒、溺水是五大“杀手”不少安全事故与家长监管不得法有关
花卉园,小孩们站在水中捕捞小鱼。 记者 徐元宾 摄
孩子总希望像小鸟一样自由飞翔,像鱼儿一样快乐游弋,然而“骨折”、“溺水”等伤害正是14岁以下孩童意外伤害致伤的首要因素。暑假来临,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期随之到来。在主城区的一些公园里,一些家长带小孩到明明写有“禁止捕捞”的湖边捕捞小鱼,把孩子的安全放在脑后。昨日,记者从市内各大医院了解到,儿童意外伤害主要与小孩无人看管或者监管不得法有关。
个案
“禁止捕捞”成摆设 公园捞鱼酿险象
11日上午,花卉园,一些家长带着小孩翻越栅栏,到人工湖边的堡坎上捕捞小鱼,而一旁明明写着“禁止捕捞”的醒目警示牌。家长为何对警示牌视而不见?
上午10点过,花卉园人工湖的荷花池边上,记者看见四五个10岁以下的小孩,在家长带领下,纷纷拿出用矿泉水瓶做成的简易“捕捞工具”丢进水中。三五分钟后,孩子们将矿泉水瓶拉了上来。“快看,我捞到了一条小鱼。”一个小孩高兴地对着妈妈说。
更有胆大的小孩和家长,翻越栏杆,站到池边堡坎上,用同样的办法捕捞小鱼。记者上前询问家长,为何对警示牌视而不见?一位家长称没看到,说完带着孩子离开。另一位家长表示,只是图好耍捞着玩,不会出事。
“大人、小孩倒玩得开心,工作人员看了心都揪紧了,湖水深近1米,有的孩子还没1米高,一旦滑落到水中,后果不堪设想。”昨日,花卉园管理处副处长张帆影表示,每天工作人员会不间断地在园区巡逻,经常都发现有家长带小孩来捕捞小鱼。常常是工作人员制止完刚走,又有大人带小孩来捕捞。
花卉园保卫科任文辉科长介绍,他们没有执法权,最多只能劝说,或者将用来捕捞的矿泉水瓶没收。两周不到,他们没收到用来捕捞的矿泉水瓶就达100多个。任文辉说,工作人员在劝阻过程中,时常会遇上不讲理的家长,他们总说“这个有啥子嘛”“出了事情我负责”,更有甚者,还辱骂工作人员。
花卉园管理处还提醒广大市民,到公园游玩,安全应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大人应给孩子做好表率,要是不小心出事,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