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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考生改志愿 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1-07-05

        日前,复旦大学招生网站上贴出一则《关于部分省市考生受骗修改志愿的严正声明》,称一些和复旦签署预录取协议的考生,接到自称复旦老师的电话,被告知之前的协议取消,让他们修改志愿。由于声明中提到“上海西南部某理工类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备受指责,其招办回应称,该校招生工作实施的是“阳光工程”,无人冒充其他院校老师通知考生取消其与他校所签协议(7月4日《人民日报》)。

        多年暗流涌动的国内名校“掐尖”大战,今年终于“上了台面”。之前有报道,一些学校、地方为了“政绩”,强行干预高分考生的志愿填报,将一些打算报考其他高校的高分考生“绑架”到“北清”(北大、清华简称)。而在这件事上,由于复旦并没有明说那么干的就是交大,所以即使交大说的是事实,也不说明欺骗的事儿不存在。

        中学、地方希望学生考取尽可能好的学校,大学希望招到尽可能好的生源,这些都可以理解。然而,背离考生意愿的“绑架”,包括欺骗在内的不正当竞争,却后患无穷。

        首先,它损害考生权益。复旦声明中提到,一些考生因为相信电话真实性而更改了志愿。如果事情发展的结果是,这些本可以被录取到复旦的考生因为被欺骗而失去上复旦的机会,那么,他们的受教育权被损害无疑。只要有证据证实电话是谁打的,这些考生以损害自身权益告他们,应该可以一告一个准儿。除了赔礼道歉,侵权者或还将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次,它损害学校的权益。学校的声誉以及未来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生源质量(只是“一定程度”。目前的乱象,恰恰是在于一些人对于生源的过分迷信)。复旦的预录取协议是否也涉嫌不正当竞争,并非没有疑问。但无论如何,将心属复旦的考生以欺骗的方式“抢走”,复旦的权益受损也无疑。如果复旦想告侵权者,在法律上也是有依据的。

        最后,它损害教育事业的未来。高校之间需要竞争,但只有建立在对考生负责基础上的公平竞争,才可能推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繁荣。高校最终吸引考生的,只能是教育质量和服务。不在这上面狠下功夫,却在畸形政绩观指引下,采用“非常规”甚至“下作”手段争抢生源,让高招变了味。这种失范如得不到控制,部分高校继续在功利化的泥潭中滑下去,高等教育的未来堪忧。

        欺骗让考生和学校权益受损,不过,如果他们认为耗时费力“不合算”而选择放弃主张权利,我们也只能尊重他们的决定。但既然欺骗考生改志愿违背招生规则,给教育事业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危害,这事有没有,谁干的,就不是复旦和考生的私事儿。有关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并向社会通报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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