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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多元高考改革教师培训 浙江教育主打民生牌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2-02-14

        教师培训

        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让教师自主选择

       【难点】几十年来,我国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基本是教育部门分配名额,学校指派教师参加培训。教师想学什么、什么时候学、希望以怎样的方式学习等问题很少被人关注,有人称这是“被培训”。

         2011年7月,在教育部支持下,浙江省点燃了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改革的第一把火。

        省里出台规定,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5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而引起最大反响的就是让教师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项目。

    “教育质量的根本在于教师质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根本在于教师水平。我们改变了指定性培训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了老师,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什么场合培训,请教师自主选择,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

         过去,培训机构多由教育主管独家垄断。现在,浙江引入竞争机制,谁有能耐谁来主持培训。在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一线学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破天荒地成了教师培训机构。为增强课程的吸引力,杭州崇文实验学校还把校外的名师也拉进来,组成了一支强大的师训队伍。为进一步增强培训的自主性和选择性,上城区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以终身教育券的形式发放给一线教师,教育券可直接用于支付培训经费。

         据浙江省教育厅统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半年来,共有131家教师培训机构面向浙江省开设了8431个培训项目。

        民办教育

        分类管理、保障权益,让民校健康成长

       【难点】我国民办教育在为更多人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替政府节约公共财政资金的同时,也在法人属性、财政资助、产权归属等问题上长期模棱两可,许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浙江是个民办教育大省,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超过8000所,在校生规模占到全省近1/4,吸纳了11.3万名教师。

       2011年底,温州市推出加快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1+9”新政。新政涵盖了民办学校分类等级管理、社会保险制度、公共财政补助、明确法人产权、落实优惠政策、办学水平评估等各个方面。

       此前,温州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有10种,但均被定性为“非企业法人”。明明兴办的是教育事业,却享受不到税收、土地划拨、财政补贴等各种优惠,同时还要承担企业法人承担的营业税、所得税等。正因如此,这些年民办学校办学越办路越窄。

       新政最具首创性的莫过于提出分类登记管理办法。温州市教育局局长谢树华说:“法人属性错乱是我国当前民办教育发展困境的源头性问题,民办非企业这种‘非马非驴’的登记办法,造成了民办学校享受的待遇极其不公。”

       实施分类登记管理后,温州市心桥幼教集团首批选择旗下的两所幼儿园申报,新桥一幼申报为企业法人,澳美加实验幼儿园申报为民办事业法人。董事长徐炳兴解释说:“新桥一幼选择企业,是因为民办教育提倡特色、优质教育,一幼已经打出了品牌,我们希望能把特色保持下去。而澳美加申报民办事业法人,我是希望能让它参与到普惠教育中。”

       新政实施也为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仅过了一个月,就有10个民资项目投向了温州教育,意向金额接近30亿元。

       据悉,《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办理实施意见》、《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试点意见》等举措,已在浙江全省实施。(记者 王慧敏 顾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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