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背后滋生腐败
事实上,“小升初”乱象只是目前我国教育乱收费中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随着相关部门多项治理措施的出台,很多学校在教育乱收费问题上,已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而是呈现了“项目更新、方式更隐蔽”的新特点。比如“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有的学校迫于政府规定和社会舆论压力,在学杂费上不敢公开加码,于是就改换方式,利用开办特长班、补课班、兴趣班的机会,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变相增加学生负担,牟取利益。
“现在的重点学校并不担心自己的各种费用有任何问题,因为你不交,后面还有的是人拿着钱不知道给谁呢。”付燕说,“这一切只因为人家是重点学校。”
在5月初新东方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也坦承,公立体系与培训机构的私下交易“特别恐怖”,即便是作为上市公司的新东方,也不排除有人“(通过腐败和潜规则)在做”。
“一些校长的口味越来越重,要钱越来越多。原来学校校长和班主任联合起来输送学生,说:你给我多少钱,这个学生业余培训都交给你做了。校长要3万,过了两个月,要5万,你不给我就让别的培训机构来做。这个培训机构一算,发现大头全到公立学校个人腰包里了,培训机构拿小头,不但赚不到钱,而且还解不了套。”俞敏洪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研也发现,教育系统存在的主客观问题给了一部分学校乱收费的可乘之机,更滋生了腐败空间。
“一方面是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原因。对于分析犯罪主观原因似乎是老生常谈,但在教育腐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属于高学历,从事教学和担任学校领导干部多年,按道理说应该知法、守法,但是对于法律相关规定尚存在模糊认识,因此,对于很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如小金库问题),甚至觉得理所应当,以至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比如将收取的共建费用截留或者私自降低,只报给教委部分,剩余部分为教职员工谋取福利。”西城区检察院的调研人员说。
上述调研人员认为,客观原因主要是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入学方式和特长生问题存在弊端等现实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