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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上涨2000元 12岁小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
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3-12-17

       本报讯(记者吴倩)因学校学费涨了2000元,12岁的明明将学校告上了法庭。12月13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明明今年12岁,自2011年起就在郑州某私立学校上学,每年学费3300元。今年放暑假时,明明带回了一份学校给家长的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新学期开学起,费用上涨至5300元。

  庭审中,明明的父亲聂某诉称,今年9月,明明像往年一样带着3300元的学费去学校报到,谁料却因学费涨至5300元被老

  师送回了家。他按照学校要求交了5300元后,明明才正常入学。聂某认为,学校未尽到告知义务,上涨的2000元不合理,遂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退回多收的2000元,并赔偿一定损失。

  对此,学校辩称,学校是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学费的。明明是老生,按照旧标准应该收取5300元。上涨的2000元是学校代收费用,分别是伙食费、服装费以及文具费。学校的收费许可证可以证明,学校

  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都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但是作为代收的服装费、伙食费、文具等费用,是由学生自愿交纳的,并且学校也将收费事项的告示张贴在财务室进行了通告。

   “每次学校收费,都是通过班主任代理,谁去过学校财务室,学校说告知了,可家长们都不知道。”听到这儿,聂某忍不住了。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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