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起午餐费 有的孩子吃泡面
165元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许并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家庭有几个孩子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和弟弟都在上学,爸爸的钱不够用。”昨天中午,六年级3班的小陈一边吃泡面一边说,他老家在贵州,父母离婚后,他和弟弟跟爸爸来到安宁,小学二年级开始就在光明学校上学了。
小陈说,方便面是他中午吃得最多的食物,每餐花费约4元,如果有一天父亲没有给他钱,他只能饿到下午放学。小陈上五年级的弟弟要幸福一些,在学校有米饭吃。“老师把自己的让给他吃。不好,我说漏嘴了。”扒拉着纸盒里不多的面条,小陈的脸一下子红了。
校方解释
学生家里做的饭可带进学校 一次性餐盒禁止入校
鲁植说,每个班都有一部分学生因为家庭困难没有订午餐。也有一部分学生就住在学校附近,中午由家长送饭到学校,还有少数民族学生,有饮食禁忌的自行解决午餐。
对于质疑,鲁植表示, 虽然学校招收的大部分学生都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享受到营养午餐的待遇。学生自己家做的饭菜是可以带进学校吃的,但在外面买来的零食,特别是对于一次性餐盒,学校有严格规定,不允许学生带入学校。
回应
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在县城学校就读
不能享受营养餐
昨天下午,安宁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3月,安宁市正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在实施学校,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地学生一样,一起享受学生营养餐。
该工作人员介绍,但并不是所有的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口子女都能享受营养餐。相关文件明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范围是:除县城所在地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
如果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是县城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就可以享受学生营养餐,在县城所在地的学校就读的学生,就不能享受营养餐。
因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云南省和昆明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只有在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才能享受学生营养餐。而光明学校就在安宁市城区,不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