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决定,给予汉阳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蓉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胡腊芝诫勉谈话处理;武汉市监察局责成汉阳区监察局给予汉阳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伍学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汉阳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郭均春行政警告处分;责成武汉市教育局给予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汪继芳诫勉谈话处理、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汉阳区教育局给予钟家村小学校长、法定代表人,钟家村寄宿学校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朱永军记过处分;责成汉阳区政府、区教育局、钟家村小学、钟家村寄宿学校按照改制学校“四独立”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潜江一小学校车超载180%
潜江市老新镇徐李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共12辆,均属于社会人员个人所有的非营运车辆,既未取得营运许可,也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且无校车标识。据校车检查登记记录显示,接送学生车辆多次存在超员问题。仅2013年5月21日下午,进入学校接送学生的4辆车均存在超员现象,超载50%至180%不等。
潜江市纪委决定,给予潜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伍孝江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潜江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副书记陈银山、潜江市运管处副主任杜冰作出书面检查;潜江市监察局责成潜江市教育局给予徐李小学校长黄小华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胡晓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安全办主任万坤警告处分,给予老新学区主任赵良盛、老新学区副主任刘培文诫勉谈话处理。
京山一小学食堂盈余13万
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京山县三阳镇中心小学食堂大部分月份盈利率5.6%-7.4%。截止2013年6月,账面累计盈余139097.77元。该校于2012年底,用学生食堂盈余垫支学校新建幼教楼和教学综合楼征地款1098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我省物价等主管部门关于“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饭菜按成本定价,不得盈利或结余”的规定。
京山县纪委决定,给予县教育局局长李世斌诫勉谈话处理,京山县监察局决定给予三阳镇督学办督学刘百贵警告处分,责成县教育局给予三阳镇中心小学校长周兴华记过处分,责令该校将历年违规盈余限期全额清退给学生。
省纪委监察厅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治理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违规盈利侵害学生利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问题。(王雪 通讯员赵宁 实习生郑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