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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学历继续教育作出规范 更优质更公平
来源:中工网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24-01-15
       中工网讯 1月14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推进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落实落细,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优质、更公平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通知》要求,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健全供需调节机制,引导主办高校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全省“八大发展战略”和“十强优势产业”,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的学科专业;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服务区域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设置专业,高等职业学校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设置专业,提升学科专业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通知》指出,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下达各校年度招生计划。主办高校应当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实际,严格按照公布备案的专业及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科学安排招生计划,按要求审慎提出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计划需求,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
       《通知》强调,主办高校要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与毕业审核等环节要求,做好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位授予工作;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学时比例,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主办高校要将本校教师承担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通知》提出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指导高校加强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鼓励自主或联合开发建设优质网络课程;持续开展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活动,加大支持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促进在线课程和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探索面向境外在线开展学历继续教育的模式和途径,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化水平。
       《通知》还对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作出规定。推动“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的更新与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学主体、专业设置、报名渠道、学费标准等基本信息,实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办高校要建设完善智慧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招生、教学、考试、学籍、证书、收费等各环节全流程管理,实现教学过程、学习行为、效果评价等实时数据统计与在线监测预警,提升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葛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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