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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为何热了起来,贫困生该怎样认定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08-20
   上周六(18日),随着专科二批录取顺利结束,河南省今年普通高招的大幕至此也全部落下。伴随考生一个高招季的本报“一周高招问答”也将在本期结束。上周考生咨询较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一些内容:

    高职为何热了起来

    问:专科二批的分数线是300分,为何我考了357分还没学可上?

    答:这位考生之所以到目前还没被录取,主要是因为志愿填报不当,当然,高职院校渐渐被社会认可、考生填报踊跃也是这位考生未能如愿的一个原因。

    据了解,参加专科二批录取的731所院校共招生120729人,结果仅一志愿就能录取总计划的87.9%。这个数字是很多考生和家长事先没想到的。

    由于高职院校成立时间不久或刚刚升格,以往因众多考生和家长不熟悉,每年专科二批的高职院校录取情况都不尽如人意,有的学校甚至会多次征集志愿才完成录取。但是,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的加大以及社会用人观念的转变,培养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渐渐开始受到考生追捧,一些具备一定知名度的院校更是如此。从本批录取情况看,有16所省外院校的第一志愿投档线达到或超过了专科一批分数线,具体为:

    ★文科: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509分;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499分;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86分;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83分;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480分;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79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478分;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471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470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470分;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470分。

    ★理科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533分;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94分;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84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478分;天津职业大学:472分;太原大学:471分;秦皇岛外国语职业学院:471分。

    我省院校录取情况也不错,有20所院校第一志愿投档线超过二专线100分,具体为:

    (前一分数为文科、后一分数为理科)郑大升达经贸管理学院:441分、415分;郑大西亚斯国际学院:412分、407分;南阳理工学院:448分、441分;黄河科技学院:422分、417分;安阳工学院:448分、无;洛阳理工学院:444分、464分;郑州轻院轻工职业学院:423分、429分;河南工大化学工业职业学院:430分、440分;郑州航院信息统计职业学院:405分、404分;河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428分、424分;华北水院水利职业学院:426分、438分;河南经贸职业学院:441分、451分;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9分、418分;郑州职业技术学院:421分、432分;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13分、328分;开封教育学院:432分、429分;开封大学软件学院:438分、300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352分、400分;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68分、403分;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383分、410分。

    问:专科一批不是降分征集志愿吗?我考了474分为何没被录取?答:专科一批院校的确有42所院校降分征集志愿,但由于重新填报志愿考生较多,征集志愿院校的录取线大幅上扬,最低分达到480分,超过专科一批分数线10分。

    贫困生认定有啥标准

    问:我是驻马店一名考生,被南京一所大学录取,但家庭经济困难。上周在大河报《教育在线》上看到对省教育厅厅长的专访后很激动,我想问问我们这些去外地上学的贫困生是否也能得到资助?

    答:这是肯定的。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6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8个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我省出台了相关政策,外省也一样如此。考生可提前通过电话形式向所报考的学校了解相关政策。

    问:怎么证明我贫困生的身份呢?

    答: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已联合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均应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体系。

    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分为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两档。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为一般困难档;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为特殊困难档。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学校将根据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实际情况,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资格。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将会被优先考虑。

    问:如果在寻求资助方面遇到困难怎么办?有没有咨询电话?

    答:从8月15日8:00至9月15日17:00,教育部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以拨打热线电话。

    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开学迎新时,新生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

 信息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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