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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状告父母 伤害“父母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08-28

[提要]  (8月27日《现代快报》)  从法律上讲,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父母并没有承担大学学费、生活费的义务。在这起案例中,父亲患病,母亲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家里既要支付病人的治疗费,又要承担孩子的学费、生活费,显然不堪重负。
     原标题:大学生状告父母 伤害“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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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朱慧卿

  杨朝清

  已成年大学生,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含辛茹苦将孩子供到大学,结果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孩子的学费,父母竟然被孩子告上法庭索要学费和生活费,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连云港市的一件事。经法院调解,案件以孩子撤诉告终,但是留下的思考似乎远没有结束。(8月27日《现代快报》)

  从法律上讲,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父母并没有承担大学学费、生活费的义务。然而,作为社会一种约定俗成、彼此心照不宣的规则,绝大多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由家庭承担。换言之,父母“买单”并非法定义务,而是出自一种难能可贵的“父母心”。

  “父母心”这个观念有两种含义:一个是感情上的,一个是道德上的。毫无疑问,父母对孩子的无私行为极大地体现了父母的爱。但是,父母也处在一种特定的道德压力之下。在中国特有的人格建构模式下,父母应帮助子女完成诸如求学、就业、婚嫁等人生大事,不然就会觉得有所亏欠。

  然而,父母的道德义务和情感责任并非无穷无尽的。在这起案例中,父亲患病,母亲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家里既要支付病人的治疗费,又要承担孩子的学费、生活费,显然不堪重负。“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父母在无奈之下,要求孩子勤工俭学,却没想到遭遇了孩子的法律诉讼。

  “状告父母”看似是争取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没有“断奶”的自我中心主义。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殊不知,现在不少“寒门子弟”并不是能吃苦的,在礼仪文明、性格健康等方面也有缺陷。试图将父母“榨干”的子女,采取“状告父母”的决绝方式,是否会让父母伤心、寒心?

  “父母心”意味着父母对孩子无怨无悔的爱与仁慈,这是父母愿意为孩子操劳的根源。可是,“父母心”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提款机”,不顾实际的“状告父母”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难以得到舆论的同情。因为,这既违背了权利与义务平衡的核心价值,也伤害了公序良俗。

  透过“状告父母”这面镜子,我们不仅要厘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更要从教育视角出发,关注孩子们的精神空间和心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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