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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园欺凌”重在依法预防
来源:新华报业网-江苏法制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5-10-20

  这几日,山东协和学院护理学院一位15岁女生被同班三名女生围殴长达5个多小时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

  近来,类似事件不时出现,让人心寒。

  校园暴力,不少起于鸡毛蒜皮的小事,甚至压根儿是没事找茬寻刺激。施暴手法也大同小异,扒衣、殴打、拍裸照,更不乏上网炫耀“战果”者,可谓“很黄很暴力”,而且小学、中学、大学多个年龄段都有。“校园欺凌”不单会给受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施暴者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最终自食恶果。如果对“校园欺凌”放任自流,可能演变成性质相当恶劣和手段非常残忍的恶性案件。

  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欺凌”,一是要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引入生命化道德教育,教育孩子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呵护生命,避免伤害。二是要改变认识,不能再把“校园欺凌”与恶作剧和孩子不懂事或顽皮混为一谈,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教育,而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要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预警、发现、报告、处理和惩戒“校园欺凌”的体系,鼓励和支持学校和警方联手,对“校园欺凌”采取全范围的干预措施。因为“校园欺凌”也可能发生在校外,全社会都要关心和参与这种联防。

  其他国家在遏制“校园欺凌”方面有一些好经验,可以借鉴。例如,以色列要求每一所学校都建立全校的反欺凌体系,在容易发生“校园欺凌”的地方,如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增加警力和教师等。美国是校园欺凌比较严重的国家,但近年情况有所好转,主要措施就是明确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和施害者的法律责任,使学校安全成为法律规定的政府目标,明确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英国采取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预防模式,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德国的打击力度最大,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校方有权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需要提醒的是,“校园欺凌”其实是成人世界“丛林法则”在孩子中的一个缩影,总爱欺负同学的孩子身边多半有恃强凌弱的成人榜样。所以,要遏制“校园欺凌”,孩子的周围人,如家人和教师等要以身作则,做尊法守法、平等友好、文明礼貌和知书达理的表率。校方和警方在打击“小霸王”时,也不妨找找他或她身边的“榜样”,依法给予威慑和训诫,如直接就是“教唆犯”,也要依法惩办。

  □本报特约评论员顾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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