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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题:9岁学生舍命河中救人,你赞同吗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6-05-04

        两个小伙伴被冲到河心,9岁小学生去救人而失去生命,你赞同这种做法吗?近日,广州天河区一所小学布置了这样一堂德育测试作业,引发关注。对此,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青少年教育专家张庆鹏表示,救援是专业的事,不提倡未成年人在危险环境下去施救,要让孩子知道保护自己最重要。

    记者注意到,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已删除了“见义勇为”的字样。有评论称,这是更人性化和尊重生命的表现,当下社会也已达成了“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共识。

    专家:不提倡孩子冒险施救

    题一:小学生救人你怎么看

    五六年级学生中,不赞同者较多;低年级中,赞同者较多。

    近日,天河区一小学布置德育测试作业,主要面向该校3~6年级全部学生,共有400名学生作答,题目由两道问答题组成。

    第一道题目是案例分析:2011年6月,在广西巴马县发生了一件事情,9岁小学生杨胜与其他十多个同伴到河里游泳,其中两个小伙伴被冲到河心,杨胜奋不顾身游到河中施救,成功将小伙伴救起,但是自己却被急流冲走牺牲。你是否赞同杨胜的做法?

    记者注意到,五六年级学生中,不赞同者较多;低年级中,赞同者较多。

    赞同者多看到了杨胜的舍己为人精神。例如,五年级学生谭某回答:赞同。因为一条命顶回二条命,是十分好的。五年级学生胡某回答:赞同,因为杨胜只有9岁,像他这样就可以为了别人完全不顾自己的生命。在世界上,有很多人因为自己的生命不能牺牲,会眼睁睁地看着别的生命消逝。

    再例如,三年级学生陈某回答:我赞同!1.一条命比不过两条命。2.如果你看见了有人被水流冲到河心,你会不救他们吗?三年级学生潘某回答:“我赞同。因为小孩子很小,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了。”

    不赞同者多反思杨胜行为的鲁莽、施救方法的错误。四年级学生梁某表示:不赞同,因为他只有9岁,还不具备救人能力。无论是从体力、智慧等方面都无法和大人相比,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大声呼救。六年级同学胡某说:“不赞同,为什么不去找大人求救呢?为什么独自去游泳呢?去正式游泳馆,就不用献出生命又可以游泳了。”

    六年级学生方某回答:不赞同,因为杨胜没有想到自己也有父母,正确的方法是找有能力的大人来救同学。冲到河里的危险太大,有可能自己也跟着走上了黄泉路,所以要小心为上,更不应该在没有大人看护时下河游泳,这样本来就不安全。

    专家分析:救援是专业的事,不提倡孩子危险环境下施救

    广州大学青少年教育专家张庆鹏博士分析,救援是一项专业的事情,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不提倡他们在危险环境下去施救,保护好自己最重要。“学校应该做的是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最为重要的是教会孩子们以最快速度找到专业救援资源,例如,可以拨打110、119电话,或找到有救援能力的大人去救助。”张庆鹏强调,但是这不代表让孩子们变得冷漠。教育应该让他们有善心,有爱心,但是要讲究方法,而且在他们能力所及范围内实施。

    题二:怎样才算好人

    有学生答“先做好自己,再管别人”;有学生认为做好人要量力而为。

    第二道测试题为:在你的心目中,怎样做才算“棠东小学好人”。棠东小学校长潘国洪称,这是一道开放式题目,没有对错之分,学生根据自己理解作答即可。

    六年级学生梁某列举了好人的表现,例如,“知道所有救人的措施;要主动让座;做事不要拖拖拉拉;做善事并不是为了棠东小学好人这个称号来的;做善事是发自内心的;懂礼貌,不做伤天害理的事。”

    四年级学生邱某的答案是:“先做好自己,再管别人。同学有问题不会,要去教会他们。答应别人的事,要讲诚信。”四年级学生车某答案中提到这样一点:“服务意识强,像雷锋一样为大家服务。”五年级学生谭某写道:“不打架,脾气好,有团队精神。”

    一些小学生还有很强的反思精神。三年级学生苏某这样答:“我觉得做好人,也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

    专家分析:孩子眼中的“好人”太关注外人评价

    张庆鹏表示,自己团队也曾做过“一个好人的表现有哪些”类似研究,选择了1000多个学生样本,通过分析发现答案大体上有四类。

    (1)利他型。给别人带来好处、方便才是好人;(2)群体关系型。注重在团队相处中队友的评价、看法;(3)守规范。遵守学校、社会的各项规范制度;(4)个人品质特质。例如诚实守信、讲义气等。

    “学生的答案和我们之前的研究结果很相似。他们心目中所谓的好人有一个特点,即不注重自身品质品格的好,而是强调在环境中、在与人相处中别人的评价,是一种关系型的‘好人认知’。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关系左右文化’影响下的一个产物。这与西方个体主义文化影响下的好人标准有很大不同。”

    《中小学生守则》删除“见义勇为”

    就“小学生该不该救人”的问题,记者注意到,在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中已删除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等字样。有评论称,这是更人性化和尊重生命的表现,当下社会也已达成了“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共识。

    有法律人士认为,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来看,并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相反他们是优先被保护的对象。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还很差,见义勇为的后果很可能是付出生命的代价。过去的教育偏重于向孩子传递‘向英雄学习’,忽视了对个体生命的敬畏。这是需要反思的。”

    教育专家:寓教于乐育“好人”

    近日,棠东小学开展“棠东小学好人榜”评选活动。目前,已有4名同学获得了“棠东小学好人”称号。棠东小学潘国洪表示,评选好人就是为了推进“达善”理念深入人心,弘扬正气之风。

    广州大学青少年教育专家张庆鹏博士建议,学校可以更多考虑寓教于乐的“好人”教育。例如,可以设计一些活动,让学生在朋友相处、团队合作、竞争中实现自我学习,理解人与人相处的规范与原则,在群体相处中自下而上形成一套好人标准认知。(文/广州日报记者肖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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