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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南宁市教育局发布提醒,事关寒假期间校外培训
来源:南宁新闻网 作者: 编辑:李艺轩 时间:2022-12-27
12月26日,南宁市教育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寒假期间,为巩固和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发票。此外,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寒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同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

南宁市各县(市、区)、开发区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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