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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将校园霸凌与升学挂钩:是惩戒创新还是治标不治本?
来源:AI看天下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25-04-16
  近日,四川省德阳市出台新政,将校园霸凌行为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一旦认定为霸凌者,将失去升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资格。这一政策引发广泛讨论:以升学资格惩戒霸凌者能否真正解决问题?这一措施是教育公平的助推器,还是形式主义的“懒政”?

  政策初衷:从“惩戒无力”到“刚性约束”

  当前校园霸凌治理面临多重困境:

  隐蔽性强、认定难:如新闻中张素的遭遇,隐性霸凌(孤立、言语侮辱)常被归为“人际摩擦”,取证困难;

  惩戒手段缺失:学校缺乏有效惩戒权,教师面对霸凌者甚至可能反被施暴学生威胁;

  家校责任推诿:部分家长溺爱子女、拒不配合,乡村地区留守儿童家庭更是监管缺位。

  德阳新政的推出,正是试图通过“升学资格”这一刚性约束打破困局:

  威慑潜在施暴者:省级普高升学率差异显著(90% vs 50%),直接关联前途的惩罚更具现实冲击力;

  倒逼家校重视:学校需加强管理以防影响声誉,家长可能因子女前途受损而关注行为矫正;

  树立道德标杆:省级示范性高中以“德”为先,排除霸凌者符合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期待。

 争议焦点:政策能否触及霸凌核心症结?

  尽管新政获部分支持,但质疑声同样强烈:

  执行层面的“三重阻力”

  认定程序模糊:德阳教育局未公开具体认定标准,隐性霸凌(如孤立、造谣)可能被忽视;

  校方包庇风险:学校可能为维护声誉或避免舆情压力,淡化处理甚至隐瞒霸凌事件;

  家长反制行为:如雷望红所述,部分家长可能通过“闹校”施压,迫使学校放弃认定。

 惩戒与教育的失衡

  过度依赖“后果震慑”:如精选回答指出,多数学生缺乏社会新闻关注,政策威慑力可能仅限于“知晓者”;

  忽视心理修复:单纯惩罚无法解决施暴者的价值观扭曲(如通过欺凌获取“爽感”),受害者也可能因缺乏支持陷入长期心理创伤;

  “一刀切”的风险:将职校作为“惩戒归宿”可能强化社会对职教的偏见,加剧被惩戒者的逆反心理。

  城乡差异下的治理盲区

  乡村显性暴力易发现但干预资源不足,城市隐性霸凌更难取证。新政对后者的治理效果存疑。

  破局关键:从“单一惩戒”到“系统治理”

  校园霸凌本质是教育生态问题,需多方协同:

  完善认定机制

  建立独立于校方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吸纳法律、心理专家参与,避免“自查自纠”的公正性质疑;

  明确隐性霸凌的界定标准,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恶意排斥、散布谣言”等情形。


  强化预防与修复

  日常教育:如钟馨乐团队推广的“防欺凌课程”,需教会学生识别霸凌、培养共情能力;

  心理干预:为施暴者提供行为矫正辅导,帮助受害者重建自信,避免沈旭提到的“60%青少年心理问题与霸凌相关”的悲剧。

  家校社联动

  对家长进行强制教育,如韩国《校园暴力预防法》要求施暴者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社区建立未成年人行为档案,对屡教不改者启动司法矫治程序,而非简单推向职校。

 结语

  德阳新政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其价值在于将校园霸凌从“道德议题”升级为“制度议题”。然而,若缺乏配套的认定细则、心理支持及社会包容,政策可能沦为“纸面威慑”。根治霸凌,既需要刚性红线划定底线,更需柔性教育铺就成长之路——毕竟,教育的终极目的不是筛选“合格产品”,而是培养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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