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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七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编辑:xu 时间:2009-11-09

       本报讯 (记者晓姝) 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青海省价格检查、教育等七部门从10月下旬持续到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是: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2009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等行为;中小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教辅材料征订中收取回扣或向出版部门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各类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行为;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省财政厅制定和完善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和厅内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进财税库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和公务卡应用工作,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的规模和范围,实施了省级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工作,扩大了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目前,省级100个部门、453个二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实施改革,全省八个州地市全部成立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各地区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并逐步向县级延伸。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同时,建立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联动的监管新机制;稳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了招投标程序,完善了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建立了大宗货物采购邀请人大、政协和省监察厅人员共同监督的机制,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目前,政府采购工作逐渐完成了由从操作层面到制度层面的整体推进,累计采购金额由1999年的365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50.4亿元,累计节约资金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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