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专门在第十六条明确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尽管这项规定属于重申性质,但在广大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中依旧引起了热烈反响———
“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需要通过规定来明确吗?”“今天班主任的批评权利是太少了吗?”“班主任的批评权利该如何正当使用?”一连串的问题,让不少班主任觉得“有话要说”。
对这项“规定”并不看好
教育部出台新规规范班主任工作,提升班主任地位,许多班主任认为有必要。然而对这条“批评教育”的规定,一些班主任并不看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学班主任说:“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教育学生是基本职责,在教育中,批评与表扬一样,是经常采用的方法,这种权利,是教师职业和班主任岗位所赋予的,可以说是教育工作者的天然职责,根本无需通过规定来确认。”他强调:“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如果还要‘授权’,甚至得到‘确认’,这与教育本身是相悖的。”
另一位班主任对“采取适当方式”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她认为,适当方式的宽泛度太大,在对学生批评中很难把握分寸,而且这种说法,有可能被一些不明情况的家长“拿来是问”。
有的老师说,就批评学生作出“硬性规定”,显然是鉴于目前一些班主任“明哲保身”、不敢或者不愿放手管学生的现状,但把批评教育学生作为一种“权利”,至少表明批评教育学生的“路”还会很长。
批评教育学生成“难事”
教育部作出的这项规定,至少说明如今在中小学,批评学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轻不得,重不得”,成为挂在班主任口中的顺口溜,轻了,学生不当一回事,重了怕出事情。在上海农村学校班主任特色工作“君远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宝山区盛桥中学宋玉琴老师,做班主任已近10年,她说:“有些学生,一旦受到批评就会自尊心受挫,进而做出离家出走之类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甚至酿成悲剧。还有些学生会变得非常自卑,从此拒绝与老师和同学交流。”
眼下,因为不少学生听不得批评,一些班主任已经开始改走表扬路线,“因为班主任担当不起由批评可能引发的小至摩擦大至生命危险的责任”,一位资深班主任道出了其中的“最大原因”。
班主任批评方法有时也有问题
据了解,如今学生不欢迎批评,除了脆弱和爱面子等自身因素之外,与班主任的“批评不当”也有很大关系。一位小学低年级的班主任眼见班上一个小男生站队不够规范,就批评得十分离谱:“你这是自毁前程!”弄得孩子不知所措,只能从班主任恶狠狠的神态中捕捉信息。
有教育专家分析,现在一些班主任对如何批评学生少有研究,少数班主任甚至把学生作为自己出气的对象,学生稍有不对就乱加批评。有的班主任不顾情形,把批评当作权威来使用,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有些班主任采用“连带”的方法,使批评扩大化。宋玉琴老师说:“每个班级总有一些表现不如意的学生,班主任如果整天批评他们,说他们这不行,那不行,长此以往,只会使他们自暴自弃,或者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
杨浦区德育室主任戴耀红指出,教育部的规定,对班主任工作是一个支持,关键是如何理解和做到“采取适当方式”。说到底,还是取决于班主任的水平,毕竟学生是个体的,对批评的反应各不相同,重要的是了解所批评的对象,从效果出发,考虑批评的方式。
■采访后记
把批评当作教育的“艺术”
教育部新颁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引起热议在情理之中。这不仅因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批评学生难度系数越来越大,也因为一些班主任因为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而屡屡“错失”批评机会。
现在教育部出来讲话了,似乎在重申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利,给班主任撑腰。然而,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的提法,又让一些班主任感到不爽:批评学生本来就是老师的事儿,难道还要这样明文规定吗?
不可否认,如今在中小学,甚至在家里,明辨是非性质的批评大势已去。按照新的教育理念,表扬成了“香饽饽”,而作为教育功能之一的“批评教育”,则有“沉沦”的危险。此时此刻,强调班主任的“权利”,确有其必要性。不过记者以为,与其把批评学生当作班主任的“权利”,倒不如把批评当作教育的“艺术”来探讨。如果班主任少有育人的热忱,即使屡屡借助批评来确立威信施加影响,也难有效果可言。批评,不能成为棍子,否则这种权利就可能滥用。
教育从来就是一门高深的科学,是一门奥妙的艺术。班主任即使行使正当的批评教育权利,也应当具有科学的精神、艺术的气息和温馨的体贴,更何况面对的是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完全相同的人。
采取适当的方式批评教育学生,每个班主任的理解和实施是有差别的,不过用“艺术”去行使“权利”,也许更能体现教育权利的有效性。
来源:文汇报 作者: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