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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设“错误言论”是曲解教育伦理
来源: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05-13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今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规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散布错误言论,对学生确立正确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将被解聘。(5月12日 人民网)

  在一些门户网站的跟帖中,不少网友用“恐怖”来形容这一新闻。这一说法虽然有些耸人听闻,但在规范高校教师师德的文件中对课堂预设了“错误言论”规定,却的确令人惊叹。姑且不论高校教师的言论空间到底有多大,仅这所谓的“错误言论”,便似乎不该由红头文件来预设。

  学生的理想和信念等明显是属于学生的个人选择,这么个人化的东西如何去判断正确还是错误呢?更重要的是,谁来判断教师的言论是否“错误”呢?让受教育者去判断教师的言论是否属于“错误言论”显然是不现实的,让学术机构来判断不仅难以操作,而且学术机构也多半志不在此,那惟一有意愿并且方便进行判断的,恐怕就剩下教育主管部门了。

  我们不否认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去规范高校的管理,但是若细致到了规定教师在课堂上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什么的程度,不能不让人联想到行政化管理之弊。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公开征求意见,今年两会期间高校去行政化成了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如果说去行政化只是高等教育在制度上的革新的话,课堂自由和学术尊严正是其背后所蕴含的深层次诉求。

  给学术以尊严,给高校以自主性,给教师以“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呼吁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这仍然是我们目前的高等教育中最欠缺的部分,也恰恰是教育伦理最核心的部分。其关涉于我们这个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课堂,大学的意义又何在。

  大学的首要任务,是要将学生塑造成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公民,让学生学会如何去尊重常识,如何进行理性判断,如何开展观念的辩论和碰撞,这是使之成长的必经之路。但如果教师都没有自由思考与言说的空间,谁又有能力带领学生去经历这场“成人礼”呢?

  教师的德性与自主性都属于教育伦理,他们在本质上并不对立。甚至可以说,教师的自主性和思想之自由,是教师更重要的职业道德,也是一所大学所必须坚守的精神内核和教育伦理的底线。若教育部门将限制教师的自主性视为“教师道德建设”,本身就是对于教育伦理的曲解。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刘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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