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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频频曝出“虐童事件” 裴秀芳委员:完善法制依法监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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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团代表积极发言

        本报记者 史晓波摄

        【背景提示】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幼儿园频频曝出教师向儿童施暴事件。2012年6月,郑州鹤立幼儿园幼儿教师要求幼儿互打耳光的事件浮出公众的眼线;9月,天津市新苗三幼幼儿园,3岁女童瑶瑶遭校车司机猥亵,下身带血被闷死;10月,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一名5岁女童因不会算10+1,被一名女老师狂扇70个耳光;10月,浙江省台州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幼师因感情受挫,为发泄虐待数名幼童……

 

        一时间,曾经被人看做是儿童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教师群体饱受质疑,责备声、讨伐声接踵而至。但长篇累牍的拷问过后,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沉下心来反思一下在幼儿教师培养过程中,我们忽略了什么,懈怠了什么,一味迎合了什么?

 

        【委员建言】

 

        在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裴秀芳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既中肯又具有操作性的建议。把好准入关。要挡住扇向孩子的巴掌,首先要把不合格的幼儿园、不合格的教师挡在门外。虽然幼儿教育尚不属于义务教育,但绝不允许随意开办幼儿园,政府部门要严格把好第一道关。办园过程中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管力度,不仅要管硬件,更要管软件,管师资质量。

 

        完善法制,依法监管。我国《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均有禁止虐待儿童的规定,但目前尚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对于幼师和教育机构而言,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监管过程才是最好的教育。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动员和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多渠道地向有关部门阐释完善法律法规的积极意义,以期尽快弥补法律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漏洞。

 

        幼师上岗须凭证。在一系列被曝光的事件中,似乎虐童幼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问题总是如影随形。当前,一面是教师资源紧缺,幼儿教师“先上岗、后考证”的窘态,另一面是众多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即失业”的尴尬现实。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各方协调,在建设、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中,协同一致、齐抓共管,下大力气解决好幼儿教师短缺的问题。坚持选聘幼儿教师务求德才皆备,务求经过相应考核,持教育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方可上岗。

 

        重塑师德。教师的素质道德,更应该成为幼儿园考核教师队伍的重要标准。幼儿教师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做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孩子。因为幼儿各种素质的养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幼儿教师的言行举止对于幼儿来说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幼儿教师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及对幼儿无私的爱心。

 

        提高待遇,凝心聚力。政府还要竭力提高幼师待遇,消除“活多钱少”的怪现象。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凝心聚力,从而吸引大批优秀的幼教人才投身幼教事业,让幼师找到坐标,让孩子拥有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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