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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一级高中三成以上招生指标区域内分配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08-15

        全省公办学校跨地段招生不得超10%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昨天,广东省政府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行将不低于30%的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逐步提高分配比例。此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10%,并要逐年降低比例。

  新政要点

  3000户以上小区必须配小学

  1万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

  庞大学校被限 九年制学校不超54个班

  广东完全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36个班,九年制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

  公办学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10%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10%,并要逐年降低比例。

  各地要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视同仁,不得区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严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借助民办学校组织考试并录取新生。

  省一级高中三成以上指标区域内分配

  坚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推行将不低于30%的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逐步提高分配比例。

  严禁奥数与招生挂钩 不得炒作“状元”

  严禁将“奥数”等各类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挂钩。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升学率等,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

  不得设重点班开补习班 不得假日补课

  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不得为升学应考而加快教学进度或提高教学难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六日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

原标题 [省一级高中三成以上招生指标区域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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