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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随迁子女或可在陕西流入地参加高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08-27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符合陕西省相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被陕西省高中录取,将可以取得高中学籍。有学籍后,日后就有望在流入地高考。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对《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明确:今秋起,随迁子女符合陕西省1月份公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下简称《方案》)中的中考报名条件,并通过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被陕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理入学手续后,就可以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为与《方案》中“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的高考报名条件相衔接,《办法》规定:由外省转入陕西省的学生,只能在高一年级转入。但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的,不受转学年级限制。同时,《办法》首次明确:符合条件需借读学生,期限不超两年,市域内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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