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学,河南漯河市郾城区向阳小学的家长们就收到了学校的缴费通知单,而这个通知单让他们犯了迷糊,因为学杂费中竟然有两项是“学雷锋”和“中国梦”。(9月16日中国广播网)
小学的学杂费中居然有“学雷锋”和“中国梦”这种名头,“搭车”水平看似登峰造极,实际上一点都不新鲜——但凡有分量的事物出现,都能很快成为被人利用的“名头”,拿去造势,或叫“拉大旗作虎皮”。比如,最近有些政府官员辞职后到民企任职,受到是否合规的质疑,而辞职官员皆称此举“受到中国梦感召”。我实在不懂,这与“中国梦”有什么联系?
虽说学校承认收取“学雷锋”和“中国梦”的读本费不妥,收费已退回,但学校“拉大旗”乱收费的问题依然显得沉重。学校是育人之地,如果商业色彩愈渐浓重,会给学生树立什么榜样?学校变着法的赚学生的钱,学校还能称之为“学校”吗?
“学校”还像不像学校,这个问题更沉重。今天还有报道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报到,他们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学生高高兴兴入学,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自杀”这种不吉利又恐怖的字眼,学校也太不人性了吧?确实有必要对可能的恶性事件加以防范,但学校的态度分明在说:自己好自为之,如果你自杀跟我无关。这不像是学校对学生的态度,更像是误入一个毫无法治意识与人文关怀的黑作坊。更不像是“大学”所为——大学之为大,高等学府之为高,非大楼之高,校园之大,而在于大学问、大视野、大作为……而一见面先说“你自杀和我无关”的冷漠、自私、狭隘与低级,与“大学”和“学校”都对不上号。
不论小学,不论中学、大学,一些学校越来越不像学校,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师生之间的关系,商业味道浓厚,三句话离不开“收费”,还有罚款、“预交罚款”;一些大学甚至中华名牌学府,也是功利取向露骨,比如学生回母校参加校庆活动要按官级、财产数目排座次,致辞先说“各位领导”,教授要有行政级别……怎一个“俗”字了得。
学校为什么越来越不像学校?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为什么越来越偏重于商业契约,而不是教书育人、诲人不倦?以至于“学雷锋”、“中国梦”都能为学校赚钱助力?我认为不只是学校应该反思这些问题。(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