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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追踪调查北京小学校园欺凌事件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6-12-13
       然而“被欺凌”学生家长11日表示,学校声明“对于我们盼望的到底如何解决这个事件,并未有进一步的说明。”此外,“对于是否有不实言论,我们只能说: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能明确提出哪句或哪段是不实言论,我们完全可以质证。”

       北京市教委负责人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首都教育系统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妥善处理。”
       北京市教委同时呼吁,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的疏导。每一位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教育好身边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
       专家:家庭和学校应正确引导青少年
       今年5月,国务院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为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自查治理阶段,9月至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
       11月,教育部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然而,校园欺凌事件仍不时发生。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记者梳理发现,大多数网友表示,近几年来曝光了多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作为家长对孩子在校园的安全非常担忧,希望从学校、家庭、政府等多方面加强合作及研究,引导孩子如何学会爱和尊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一些法律专家表示,依据目前我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也只有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和工读教育;而对未成年人不良或不当行为的教育,则主要依赖于家庭和学校,少年司法领域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问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建议,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是非观,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尽的责任,平时应帮助孩子树立良好的品格;发生校园欺凌后,受欺孩子家长应平衡维权和止损,施暴孩子家长应避免放纵和过度责罚;学校应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应对,及时对双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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