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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教育局召开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
来源:阜阳市教育局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6-05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构建和谐的阜阳教育生态,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5月31日召开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如明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科长、职成科科长,市直学校校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王如达主持。
首先各县市区教育就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问题、下一步措施作了汇报。各地各校专项治理工作都在积极有序推进中。阜南县教育局起步早推进快,县政府两办、教育局先后下发3份文件,建立有效联运专项治理机制。界首市教育局积极探索新路子,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多渠道解决家长不得已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班的问题。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吕伟传达了省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议上金厅长的讲话精神,针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出现的问题,重点解读了阜阳市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条款。
张如明在会上做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构建和谐教育生态》重要讲话,就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是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重大举措, 是一项事关教育事业全局的硬任务。教育部门主动牵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共同负责的工作联动机制,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共同参与,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力配合协调,分阶段分类推进实施。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做好精准排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排查要做到“精细化”,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实施分类登记。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账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建立督查月报,通报追责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 “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狠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行政问责。确定联系人,建立月报制度。要做到肃风正纪,会议常开、监督举报电话常设、突击暗访活动常有、规范约束文件常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查处,并追究属地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本地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得以根本解决。
张如明最后强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各地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我们各级教育领导干部身上责任重大,从思想上不能有半点马虎与懈怠。在校内排查方面,不能回避,不能护短,要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在惩戒一批违规违纪者的同时,必须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寻找正面典型。每项治理都要思考配套措施、后续行动。通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达到建立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构建阜阳和谐教育生态的目的。
王如达强调要把会议精神汇报好、传达好,把联动机制建立好,具体责任落实好,抓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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