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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35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 编辑:王佳一 时间:2019-01-15
 (2018年12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2月10日至12月1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河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35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44所(个),其中小学161所,初中92所,一贯制学校20所,完全中学5所,教学点58个,特教学校8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527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5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河北省35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40-0.649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72-0.541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河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19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河北省35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6-94分之间(详见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北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河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5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上看,河北省此次受检的35个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建设“四个功能分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工程,作为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一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明确“一把手”工程,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参与的责任体系,给予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以来,35个县累计投入义务教育经费48.47亿元(其中县本级25.4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146所,新增校舍面积367.4万平方米,新增学位32.9万个,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242. 6万平方米,新增教学仪器设备14.7亿元。三是不断优化师资配置。2015年以来, 35个县累计招聘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2.1万名,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3967名。积极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1.8万人。部分县通过设立乡村支教奖励津贴、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到农村支教教师的补助标准。四是持续深化办学模式改革。35个县不断深化新建校、联合校、建分校、兼并校“四种模式”改革,实现强弱联合,以强带弱,共享优质资源。落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五是积极推进学校内涵建设。35个县充分传承和挖掘地方特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校一品”。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河北省35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5个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依法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不完善
    邢台市桥西区、南和县、定州市、张家口市桥西区、蔚县、赤城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近三年教育经费投入未能达到“三个增长”的要求,上述地区欠拨教育经费虽已补拨到位,但反映出缺乏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县学校的占地面积不足,如曲阳县、承德市双桥区、唐县、张家口市桥西区、蔚县、涞源县等。二是部分县学校的运动场地不足或不标准,如承德市双桥区、唐县、高碑店市、张家口市桥西区、曲阳县、涞源县、保定市满城区、顺平县等。三是部分县的校舍面积不足,如蔚县、泊头市、唐县、盐山县、定州市、承德市双桥区、高碑店市等。四是部分县学校的音乐、美术、计算机、图书馆等专用功能室不足,不能够完全满足课堂教学需求。如承德市双桥区、唐县、泊头市、涞源县、景县、宁晋县等。五是一些县旱厕比例高或厕所蹲位不足,如临西县、平乡县、蔚县、盐山县、饶阳县、孟村回族自治县、景县等。六是一些县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如赤城县、献县等。
(三)部分地区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一是存在大校额情况,南和县、曲阳县、保定市满城区、泊头市、宁晋县等存在3000人以上的大校额学校;邢台市桥西区、故城县、高碑店市、涞源县、景县、定州市、盐山县、唐县等都存在2000人以上的大校额学校。二是部分县的大班额情况比较严重,如泊头市、定州市、邢台市桥西区、宁晋县、曲阳县、蔚县、献县、景县、承德市双桥区、南宫市、临西县、故城县、唐县、保定市满城区等。
(四)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突出
    教师队伍还普遍存在结构性短缺。一是部分县教职工缺口较大,如定州市、蠡县、深州市、南宫市、饶阳县、景县、故城县、永清县、赤城县、蔚县等。二是部分县缺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教师较为严重,如盐山县、蔚县、南宫市、深州市、高阳县、景县、大城县、隆尧县、孟村县、唐县。三是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尚未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校际间均衡效果不明显,如蔚县、盐山县、赤城县、高碑店市、怀来县、景县等。四是部分县教师培训经费不足,如承德市双桥区、永清县、大城县等。
(五)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有待加快进程
    部分县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在建工程项目尚需加快进程的问题,如张家口市崇礼区、海兴县、献县、保定市满城区等。
(六)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县的学校管理还不能做到规范化、精细化,如怀安县、顺平县、献县、海兴县、深州市、饶阳县、故城县、隆尧县、阜平县、南和县、景县等。
三、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河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以及省级督导评估和市、县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强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要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各级财政优先保障领域,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一般预算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水平,大幅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财力保障水平。要确保教师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增量经费主要向农村、贫困、民族、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并更多地投入学校内涵建设。要加强义务教育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确保充分发挥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进一步加大办学条件改善力度
    要结合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趋势,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规划。一方面,加大人口导入地区城区学校扩容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做好中小学建设规划编制,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要求,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努力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另一方面,努力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积极研究修订城乡统一的办学标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装备配置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创新编制管理,盘活事业编制总量,做好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入编,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等,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努力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津贴的发放标准,健全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形成使得优秀教师和校长自愿交流轮岗、城市教师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良性机制。要着力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在培训计划上向农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倾斜。要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通过跟岗、顶岗、名师引领、送教下乡、线上线下等,丰富培训方式和手段,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巩固提高均衡发展成果
    要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监测、复查制度,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查遗补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在补齐硬件短板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管理和质量,更加关注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校内涵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坚持向常规管理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向课程改革要质量、向教育科研要质量、向校园文化要质量、向教育环境要质量,建立完善合理的评估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素养。坚持通过招生杠杆引导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分配,采用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重组,利用结对帮扶、“互联网+”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要及早部署启动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在科学分析监测基础上,制定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国家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的新标准、新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持续提高水平,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向更加均衡、更有质量的方向迈进。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研究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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