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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津贴标准提高了、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300元
来源: 作者:何箭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8-02-27
青海新闻网讯 2月2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我省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据统计,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22名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享受此项津贴。
据了解,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1993年,我国实行了特级教师津贴制度,明确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此次,提高特级教师津贴标准,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特级教师的关爱,有利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和造就一批教育专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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