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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务员化”的潜藏逻辑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编辑:super 时间:2009-03-09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校长朱清时日前做客人民网访谈时表示,要做到教育公平,教师资源一定要合理分配,让中小学教师成为国家公务员,实现工资不低于普通行政管理干部。
教师的公务员化,本质上是以“曲线救济”的方式捍卫教师的一系列法定权益。理由是:公务员工资待遇有国家财政作为坚强后盾,教师公务员化之后便能利益均沾,一举改变其工资待遇匮乏制度性保障的局面。而深层次的隐性逻辑却是:无论什么问题,包括教师待遇问题,只有纳入行政关照的视野,方才有解决的希望与可能。
其实,教师的待遇问题本不应如此积重难返。无论是《教育法》、《教师法》,还是新近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皆白纸黑字地三令五申,“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地方政府面向法律、面向教师待遇问题,每每虚与委蛇、敷衍塞责,致使法律悬置、教师工资待遇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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