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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第五批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周钟玲 时间:2023-09-08

陕西启动第五批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
计划遴选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00名,按130%下达申报指标。


        8月28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启动陕西省第五批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计划遴选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00名,按130%下达申报指标。


       遴选工作以培养一批省级中小学学科领军人才为目标,通过遴选与培养,为全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育人高超,在陕西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名师队伍,促进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带动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全省中小学、教科研机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的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具体为:市级教学名师(获得称号应满3年)、省学科带头人(获得称号应满3年)、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含学校或单位正职领导。

       省级教学名师从认定后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连任。

       省级教学名师在任期内,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3年方可流动。对3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取消相关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或县中非正常手段引进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审(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省级教学名师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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