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图文:实习变味让教育跑偏)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徐汉雄
双11过后,快件如山,快递公司人手紧张。在某快递西北分拣中心,240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被安排在这里从事快递分拣员的实习工作,每天工作10个小时,报酬却仅有10元。(11月19日央视新闻)
这些学生学的是公路运输管理专业,为什么要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实习工作?学校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这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也承认这个时间点比较敏感。不管学校出于何种考虑,与快递公司之间有无利益勾兑,大学生实习分拣快递,“被实习”之嫌是明显的。快递公司给临时工的薪水是每小时14元,给这些学生的酬劳是每天10元,几乎是当免费劳动力在使用。
实习确实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能让学生积累原始的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但一些学校利用学生的实习之机,行牟利之便,常令教育变味。例如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数百名学生,曾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实习”,每天工作12小时,做着和专业无关的流水线工作。据报道,变味的实习背后,对劳务派遣中介和部分学校而言,意味着“商机”,学校从中获取工资提成,中介得到一笔介绍费。
种种坑害学生的事,不时被揭露出来。湖南某中专学校老师段某,利用带学生到东莞工厂实习之机,侵吞学生的实习工资20万元,事发后,被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今年初,南京邮电大学通报,该校老师张某存在违规收取学生部分实习劳酬、将学生交付的版面费据为己有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重在培养学生的价值观,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引导学生步入社会成为有用之才。而学校利用实习之机剥削学生,显然是不好的示范。己身不正,又何以教育学生去高尚?
国家明令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对违规安排学生实习的怪事,当按规定给以调查处理,还学生与教育本身一个公道。
声音
网友“邓海建”: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应将学生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然而,这次实习,却“疏忽”地没有报备。性质恶劣的大规模违规实习,曝光后往往没有顺藤摸瓜地肃清背后的猫腻,就在“复课”的轻描淡写中偃旗息鼓。违法违规成本如此轻柔,这算是吓唬还是变相鼓励?解决“被实习”问题,治本之计在于祭出“停招”等罚单,以一票否决的大手笔遏止乱象。
网友“印荣生”:“每小时1元”,显然不合理,其背后涉事学校和企业是否有某些勾连,值得怀疑。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劳动监察等部门应主动介入,对违规者严肃追责,而不能“责令”补发工资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