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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民:启明少年犯的人生
来源: 作者: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11-07
    今年7月,江西省未成年管教所里一片欢声笑语,一百余名少年犯拿着小学毕业证书,欢呼雀跃。

  “这里也是一所学校”。2005年9月1日,设在这座监狱内的江西启明学校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学生———1100多名未成年犯。

  他们和同龄人一样,享受法律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1997年,卢志民调入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当时,未管所基础差、底子薄、包袱重,所内的学校更是由于缺乏资金投入,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几乎流于形式。卢志民走马上任后,暗下决心,决定改变这种落后面貌。

  2004年10月28日,上级有关部门终于决定在未管所成立江西启明学校,对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实行“以司法厅管理为主,监狱管理局负责,未成年犯管教所具体实施,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管理”的体制,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九年义务制教育行列。就在这一天,卢志民立下军令状:“如果明年9月1日开不了学,我引咎辞职!”为确保能够顺利开学,卢志民带领全所干警迅速投入到紧张的筹备工作中。每天,人们都能看到卢志民在各施工点巡查的身影,巡查完后他也经常席地在工地上办公。所里的干警说,老卢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也从没有在晚上十点以前回过家,他经常在教学大楼工地忙到凌晨一两点钟。即使是胆结石手术后,老卢还坚持插着导管上工地工作。2005年9月1日,启明学校如期顺利开学了。

  “看着这些失足的孩子重新捧起书本,端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文化知识,转化思想,改过自新,我的心里总是特别欣慰!”几年来,在卢志民的带领下,不仅启明学校教学秩序良好,未管所也连续五年监管安全实现“四无”(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无生产安全事故、无警察违法案件),实现了学校成功办学和监狱安全稳定的“双赢”目标。

  原载《法制日报》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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