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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验中学今年恢复公办、高价教育不复返
来源:南海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02-26

  海南实验中学今年恢复公办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3年收费3万元的“高价教育”将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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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验中学今年恢复公办校身份

  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许欣实习生吴亮/摄影报道)海南教育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口召开,省教育厅厅长胡光辉在谈及2010年工作要点时指出,今年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与规范工作,将海南实验中学(原海南中学初中部)恢复公办身份。

  优质校被改为国有民办校

  南国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海南中学近年来倍受社会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其名校的身份,还有一个原因是,该校初中部进行了“国有民办”改制。从2000年秋开始,海南中学以学校“整体承办”的形式对其初中部进行改制并收取高额学费,到2004年秋季,正式更名为“海南实验中学”,且按照“国有民办”的体制,继续由海南中学办学。海南中学用于举办海南实验中学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国有资产。2004年秋季,海南实验中学首次以民办学校的名义招生,省物价部门为其核定的缴费标准为,每生(3年)收费3万元,此后,每年均按这一标准收费。

  海南另一名校——海南华侨中学不久也将其初中部改为“民办”,于2003年向银行贷款9000万元建设“民办初中部”,校址先是设在该校校园内,后来搬迁到西海岸。根据物价部门批准,以每生每学期4300元收取学费。紧接着,在海口最受追捧的另一名校,海口滨海九小也进行“国有民办”改制,单学费一项,每名学生每学期要交1500元。

  有违教育公平屡遭炮轰

  我省几所知名优质学校相继进行“国有民办”体制改革后,因收费较高,争议不断,屡遭炮轰。省政协委员曾多次递交提案称,“国有民办”、“一校两制”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搅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负担,剥夺了贫困家庭孩子享受良好教育的权利,是极大的社会不公。教育部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地要抓紧治理“一校两制”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试验,应该主要选择基础薄弱学校进行;这类试验学校必须是独立法人,有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学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资源,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而海南中学和华侨中学的“改制”做法显然是违反规定的,这两所学校的初中部,聚集了全省最好的师资力量。

  那些真正的民办学校对上述学校的做法也相当不满,因为这些“国有民办”初中以省级重点学校多年积累起来的资源和成本优势,闯入民办教育这个领域,破坏了民办教育事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每年新学期开学前,都有家长质疑,“国有民办”的初中收取高额学费,使得一些成绩优异但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小学毕业生被好学校无情地拒之门外。

  三年过渡恢复公办学校

  早在三年前,海南省教育厅便提出建议,由政府出资还清海南实验中学办学贷款债务,并拨给办学运行经费,使作为国有资产的海南实验中学回归公立普通高中,以增加海南中学优质学位,缓解社会需求矛盾。这一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此前省财政、教育、人劳、发改、编制办等相关部门针对海南实验中学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为使其能顺利适应转变,达到平稳过渡,省政府为海南实验中学恢复公办校留出了三年过渡期。今年,海南实验中学恢复其公办校身份堪称“瓜熟蒂落”。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许欣实习生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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