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加分需包括一套系统性的评价标准;而对标准的执行,则务求信息、过程公开透明,否则会给寻租提供更好机会
【背景】自去年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就开始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相关信息。截至目前,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
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奥赛获奖者剔出保送行列和加分名单。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13个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
坊间对于“道德分”的施行争议不断,有观点认为需谨防道德加分“不道德”,或为寻租提供新路径。
施行道德加分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在操作层面尚须解决哪些问题?
湖南省教育科学院研究员欧阳河表示,从高考科目内容的角度来看,这项改革是一次进步,素质教育讲求德智体都要发展,“德”可能还是三者中最重要的部分。目前中国社会在道德方面也确实需要加强,国家教育纲要也指出,德育为先,能力为重,这次改革可视为一种政策引导。
然而在内容和方向上予以肯定,不代表在操作层面就不会出问题。相比较“奥赛”、体育特长这一类可用一定标准量化的科目,“道德分”的评判更偏向主观,而一旦主观成分增加,评判的公平性就会受到影响。
所以最重要的是设计一个良好的评判程序,欧阳河强调,道德加分需包括一套系统性的评价标准,其设计应由专业人士经过一系列论证和实践来完成;而对于该标准的执行,则务求信息、过程公开透明,否则会给寻租提供更好机会。相关的评价标准、执行程序还没有建立,所以现在就施行道德加分为时过早。
欧阳河认为,“道德分”不该作为加分,而应作为每一名普通学生都要达到的一项考核标准。在建立道德考核规则后,学生入学时就知道哪些是道德考核标准,在学习生活中有意识地去达成这些要求,而中学则依据标准以及对学生长时间的观察,为学生道德素养打分,最后计入高考总成绩。
德是可以“育”的,既然德育是国家教育政策的一部分,也不能要求学生完全自发、完全不带功利目的地去做这件事。把“道德分”算入高考总成绩,应视为一种激励机制。
对于有特别优秀道德表现的学生,也可以适当予以加分。但20分明显过高,如此高的“回报率”会导致造假、寻租的风险性大大增高。“4到5分比较合适,”欧阳河说。■
(财新记者 南皓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