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要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当然是好事,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新的职称评价机制,有利于打破原来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脱离的种种弊端。
《意见》规定,要把职称评审权交到评委会,把聘用权交到学校。这样的改革思路可以尝试,但是相应的监督机制必须及时跟上,各省在制定评审方案时要充分预估到新职称评聘方案出台后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公正现象,未雨绸缪,堵住制度漏洞,把评聘权力关在笼子里,放在阳光下。“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公正的操作模式将会严重打击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改革的初衷相违。
再则,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也需要强化监督以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很多农村学校规模很小,也许只有十来个人,如果是校内评审,难免会拉帮结派;如果是跨校评审,为了利益而动用一切关系“合纵连横”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若人际关系成了职称评聘中的“潜规则”,整个职称评聘就毫无公信力可言。
至于“淡化论文”之规定,笔者认为有利也有弊,因为新规定忽略了教师专业成长的需求。教育论文发表属于教学科研范畴,论文发表得多,确实不代表教学质量就一定高,但肯钻研教学科研,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用教研成果引领教学发展,实现教研相长,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只片面强调低头教学,不抬头教研,看似迎合了教研能力不强的大多数教师的心意,其实是一种短视行为,会淡化整个基础教育的研究氛围。发表论文可以不作为刚性要求,但也可考虑作为弹性要求,应有相应的激励一线教师发表论文、投身教研的奖励机制。
我们期待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能在基层实践中真正做到公正,这也是职称改革能否赢得广大教师支持的关键点。(作者徐天海,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文章第4次入选“锐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