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桂林1月15日电(记者陈瑞华)初三学生“白天补课每节1元、晚自习每节0.7元”,且补课费要汇入一个指定的私人账户。广西灵川县八里街学校的这一做法,最近引起了家长们的强烈不满。
据学生家长蒋某介绍,前几天他儿子从学校带回一份“致家长书”,上面明确要求,凡是参加了节假日补课的初三学生,请家长把364元补课费汇入一个名叫“桂满贵”的私人账户,落款是“灵川八里街学校家长委员会”。
同时还要求家长交钱后,将回执单交给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书”上写有“桂满贵”等5个家长的签名和“桂满贵”在建行开设的私人账号。
“凭什么把补课费汇给一个家长?为什么不直接交到学校?这名家长我们也不认识呀!”家长们对此很是费解,“假日补课收费我们理解,晚自习属正常上课时间,为什么也要收费?”
1月14日,记者采访了这所学校的负责人石校长。“这些都是家长们自己搞的,学校不知情,也不管这事。”石校长解释说。但当记者拿出这份“致家长书”的复印件,指出上面写有“学校同意负责课程及教师下班辅导的安排,补课期间学校将安排领导值班督促检查”的内容时,他却不再回答,转身离去。
在灵川县教育局基层教育与督导室,记者采访了两名分别姓陆和姓石的股长。他们解释道,为了达到“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对学生进行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这些家长们自发地推选了几个责任心强的家长出面,主要负责与学校沟通,反映家长们的心声,这样就产生了“家长委员会”。为了让孩子考上好的学校,一些家长提出了让学校帮孩子们补课的要求,学校也不好拒绝。但这些行为必须建立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否则都属违规行为。
两位股长表示,八里街学校晚自习收费之事,目前他们还没有听说。他们将到这家学校了解情况,如属违规行为,一定要求学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