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大学在校生是同学们眼中的“网虫”,是否属于“网络成瘾”?昨(11)日,根据记者从陶然课题组独家获得的诊断标准细则,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相关专家进行“模拟诊断”,对来自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高校大学生开展网瘾测试。与此同时,从2004年开始致力于“挽救‘上网成瘾’者行动”的陶宏开教授对《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提出反对的意见。而对于市民高度关注的“网络成瘾为精神病是否不负刑事责任”的疑问,法律专家也给出了解答。
赞成:
这是一套严谨的诊断标准
由北京市军区总医院制定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提出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的诊断范畴,这在全球范围尚属首次。这个全新诊断标准11月8日披露以来引起各方强烈交锋。昨日,市四医院心理学专家和精神病学专家按此标准,对10名来自西南交通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的大学生们进行了网瘾测试。
昨日下午4时,市四医院住院部大厅。在这里,设置着透明鱼缸,各式热带鱼畅游。10名大学生落座后,手捧着浓浓的果汁。身处温馨环境,大学生们能够自然倾吐,让该标准测试效果更趋于准确。
这10名大学生年龄为19~22岁,都对网络有不同程度的依赖。据最新数据显示,大学生网络成瘾率较其他人群偏高,在9%以上。
今年大四的唐磊,有“宅男”之称。由于大四课程比较少,不少同学都忙于找工作,而他的生活中心,几乎只剩下“网络”。白天睡觉,晚上上网,每天花在网络上的时间常常在6小时以上。
大家都认为唐磊属于网络上瘾。然而,测试结果并非如此。
市四医院院长、精神病学专家毛文君比对着《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逐一开始测试。
“你并没有网络成瘾。”测试结束后,毛文君作出诊断。
毛文君做了如下解释。在对精神病进行诊断时,针对某种症状,都有相应的诊断标准。它包括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病程标准。并且,就诊者的表现必须全部符合这3种标准列举的每种表现,才能够下诊断。
这份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也是按照此诊断原理制定的。它有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病程标准,从这一点来说,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必须符合这3种标准的对应表现,才能够判定其是网络成瘾。而唐磊虽然沉溺上网,但是减少或停止上网后,并不会出现戒断反应。因此,“宅男”唐磊并不属于网络成瘾,只要他将生活重心转为寻找工作,对网络的依赖将会减少。
同时,毛院长再次表明支持观点。他称,精神病学专家介入网络成瘾治疗更全面。精神病学专家既有心理学方面知识,又可以在诊断中通过排斥其他精神类疾病来准确认识网络成瘾的并发症表现。“大家对‘精神病’字眼太敏感。”毛称,如果网络成瘾作为一种精神疾病,是有别于大家印象中“癫狂,疯闹”的精神病的。比如,神经衰弱也属于精神疾病。
质疑: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不妥当
现场10名大学生,都是同学们眼中的“网虫”。然而,经过测试,却无一人属于“网络成瘾”。
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的颜明非常喜欢打魔兽世界。成都市四医院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袁茵按照以前判断标准与之有一番对话。“每天上网的时间?”“是否影响到工作、学习和人际交往?”“停止上网的感觉如何?”“客观评价一下你上网是好处多还是坏处多?”……
一系列提问抛出后,袁茵掌握了颜明的情况。每天上网时间在4小时左右。虽然时间不长,但是颜明吃饭和睡觉想的都是“如何在游戏中将级别练得更高”。在人际交往中,对于不懂魔兽世界的人,颜明有一种明显的排斥。并且,一旦中断网络,有烦躁,心慌的感受。
“这种情况属于网络带来的心理行为问题。”对于“网络成瘾”一词的使用,袁茵很慎重。她称,颜明的情况应该引起重视,并进行相应心理疏导。
再按照《网络成瘾标准》进行测试,从病程标准的时间来看,颜明并不属于网络成瘾者。
谈及新标准,袁茵称,此标准和自己以前的判断标准类似,作为网络成瘾的判断,这可以作为参照。但是,以此作为精神疾病中成瘾类疾病的诊断有些不妥当。她称,在医学上解释“成瘾”,只能从精神病学来解释。而目前,将“成瘾”归于精神病诊断范畴只有物质摄入成瘾,比如烟瘾,酒瘾等。而诸如纵火癖、偷窃癖等行为“成瘾 ”在医学上归属于“冲动与行为控制障碍”。
“既然网络成瘾是非物质摄入成瘾,我们是否该将它纳入精神疾病中成瘾类疾病来诊断,这需要进一步探讨。”袁茵表示质疑。
对此,毛院长称,事物是发展变化的,网络是一个新兴媒介。以前,医学上并未将非物质摄入成瘾归为精神病诊断范畴的成瘾性疾病。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标准也应有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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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家:
反对药物治疗网瘾
陶宏开,1984年应邀到美国密歇根大学做访问学者,作中美文化教育的比较研究,后定居纽约,长期从事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2004年5月,陶宏开教授因主动帮助一位辍学少女戒除网瘾后考取重点高校,从而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挽救‘上网成瘾’者行动”。
当获悉北京军区总医院制定的我国首个《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拟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在京通过专家论证后,陶宏开教授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还是坚持网瘾是一种心理疾病。”
陶宏开认为,每个人的网瘾程度是不一样的,《标准》算是衡量网瘾的一个指标,但最主要、最重要的指标是上网者在上网以后非理性的表现程度。他认为,根据其表现,可分为10个级别来界定网瘾。5级以下属于有网瘾倾向,5~6级是轻度网瘾,其后分别是中度、重度网瘾,10级则是为了上网而不惜犯罪,甚至自残自杀。
“《标准》不该这样定,界定为精神病进行强制治疗是错误的。”陶宏开说,他从2004年开始研究网瘾问题,了解研究过5000多个案例,但从没有把网瘾孩子定位成精神病。陶宏开强调说,治疗网瘾关键在心理引导,而不是用药物强迫治疗。
法学专家:
《标准》不会影响现行司法鉴定
《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拟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一经传出后,不少市民表示出了不解:“如果这样界定,那网络成瘾者如果涉及刑事案件不是就不用负刑事责任?”就此,记者咨询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医学方向专家伍长康副教授。
“这是一种误区,并非所有精神病范围病人都不负刑事责任。”伍长康解释说,精神病分为广义和狭义之分。神经衰弱、长期失眠等都属于广义上的精神病。而目前一般情况下,严重人格分裂,出现幻听、幻觉、幻视等属于狭义上的精神病,这类没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才属于不用负刑事责任人群范畴。伍长康强调说,即使《标准》将其诊断为精神病,也必须通过严格的司法鉴定,只有其在案发时,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不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才会考虑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这个《标准》是否出台、是否恰当,这要根据医学界的研究论证,但应该不会影响现行的司法鉴定。”
反响
绝大多数网友对《标准》有怀疑
昨日,网友在网上对《网瘾临床诊断标准》的讨论已经愈趋激烈。很多网友认为,《标准》让他们无所适从。
网友“昨日黄瓜一现”称:“年轻时自制力差,特别20岁以下的时候,开销有家里支撑,上网频繁比较常见。出来工作打拼,要供房和生活所需,就会理性对待。”他表示,按照《标准》,他也曾有网瘾时代,但毕业后成为一名称职医生,因此把网瘾归为精神病是不妥当的。
一名上海网友对《标准》的出台反应非常激烈,他说:“我想起《满城尽带黄金甲》了。皇帝说你有病,你就一定得吃药。按《标准》不是要抓很多爱上网的吗?” 网名“代号/过客”的网友大呼:“网络成瘾今后将纳入精神病范畴?不是会有很多精神病人!”在各大论坛上,有网友发帖问:“迷恋网络游戏就是精神病?那痴迷的玩家不是都有问题了吗?”
网友“陌·柒柒”自称逃课出来上网,就为了看看这个《标准》会不会告诉他,他是个精神病。做完自测问卷后,他发现自己的得分已经满足网络上瘾的标准,他接连发问:“那是不是说我就是精神病人?我怎么办?”
有网友言辞激烈地说:“重点不是鉴定这是不是精神病,而是研究如何预防和杜绝沉迷网络,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已经沉迷和可能沉迷的人。” (记者 王聪 蓝岚 实习记者 张雨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