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你的就是我的。
一家公司将别人的论文收入了自己的数据库并出售,被284名博士和硕士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昨日审结了这起纠纷,法院依据被告取得合法授权、取得授权有瑕疵以及未取得授权三种情况,分别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不同数额经济损失的判决。
据悉,本案原告是涉案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 作者,被告将学位论文收录入其制作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授权即使用学位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学位论文的不同授权情况,法院作出了三种判决结果:对于原告已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将该文的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但学校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鉴于被告取得的授权有瑕疵,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00元和3100元。
对于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也未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被告未取得涉案论文的任何授权即将其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0元和3300元。据了解,在这284宗案中,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约为50件。 (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 刁云芸)